未颁发结婚证书而需为新生婴儿办理出生证明事宜时,应向县级及以上的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由于出生医学证明仅能体现新生儿最直接、最原始的身份信息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因此属于卫生部门依法行使职能的范畴内。且在办理过程中,只需提交父母的有关详细资料便可顺利取得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无需携带结婚证书,仅需持父母二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赴现场办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没结婚证强行带走孩子犯法吗
关于未办理结婚登记却强制带走孩子的行为,是否涉及违法,需视具体情境而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夫妇间应享有同等的权利,共同承担抚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包括抚养、教育及保护。倘若在此过程中,女方未经男方允许私自带走孩子,这将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
然而,尽管缺乏结婚证书,作为亲生父母,男性仍具有抚养其子女的责任与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母亲作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有权带孩子至任意所在,即便面临未领结婚证的困境。若女方在带走孩子后擅自逃避抚养职责,男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主张女方承担该由之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即便夫妻并未正式注册结为婚姻关系,他们同样有履行养育子女职责的义务,将子女带离原处,依法抚养孩子,这并不构成违法犯罪事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在并没有取得结婚证书的前提下,同样可以为新生婴儿办理相应的出生证明。具体操作方法是,家长应当先向所在地的县级或者更高级别的医疗卫生部门提出申请,同时还要如实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与孩子父母亲相关的详细资料,而并不是必须要提供结婚证书。之所以需要这样做是因为,出生证明所体现的正是新生儿最原始、最真实的身份信息,这属于卫生部门的职责范围之内。在办理过程中,家长只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前往现场,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