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住院伙食费标准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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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本地政府部门普通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异地治疗时,赔偿实际住宿和伙食费用的合理部分。营养费根据受伤程度和医疗机构的营养建议确定。赔偿时需考虑医疗机构观点和治疗相关性。无营养建议则无需赔偿。需设定营养品范围和评级标准,确保赔偿公正合理。
张家港市住院伙食费标准是多少

一、张家港市住院伙食费标准是多少

1.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具体数额,可以参照本地政府部门普通员工出差期间所享有的伙食补助标准来加以确立。

然而,当受害方确实有必要前往异地接受治疗,但由于种种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入住医院时,仅需对受害人和其护理人员在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和伙食费用中合理的部分进行赔偿即可。

2.至于营养费,其数额要依据受害者受伤程度及是否需要注射营养针的意见来判定。

在确定损害赔偿金额时,必须结合以下两方面的重要问题:

1、医疗机构所发表的观点是判断营养费的前提条件——这主要体现在《解释》中的明确规定上。虽然,期待医护机构能提供营养建议,但是我们应该明白,这些建议都应该是基于辅助治疗需要而提出的,且其内容必须与治疗相关联。若在某起具体案件中,医疗机构并未给出任何有关营养的意见,那么就可以认为患者无需额外加入辅助治疗的营养管理,此时便无需对营养费做出赔偿。

2、设定营养品范围及与伤势相匹配的评级标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对于那些仅需要解决日常温饱问题的人群来说,过分追求营养摄入是缺乏实际可行性的。在当前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注重生活质量,并对营养获取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因此,受伤害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必定并非其日常生活所需的必需营养品。所以,对需要赔偿营养费的营养品,我们需要设置一套适用范围和等级评定体系,这样不仅有助于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同时对于当事人之间的协商调解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张家港市专业取保候审律师会另外收费吗

当涉及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这一环节,无论是处理如取保候审之类的刑事辩护事务,还是其他各类案件,律师都会根据实际情况,以合理的方式向当事人收取相应的费用。

然而,律师所收取的费用具体数额,会在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共同协商的基础上,依照我国相关部门颁发的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即参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所设定的标准化法则。该办法赋予了律师灵活的权利,可以根据案件复杂程度高低及工作强度大小等诸多因素,对收费标准进行精确设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关于住院期间的膳食补助标准,我们可以参考并借鉴当地政府机关对于普通职员出差所享受的膳食补助标准。若在异地接受治疗,应对实际发生的住宿与膳食费用进行合理赔偿。至于营养费方面,应依据伤者的受伤程度以及医疗机构提出的营养意见来进行确定。在进行赔偿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医疗机构的专业观点及其与治疗之间的关联性。如果没有医疗机构提供的营养建议,那么就不需要对此类费用进行赔偿。同时,我们还需要设定营养品的种类及评价标准,以保证赔偿过程的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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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对于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对象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但有两种例外受害人可主张伤者和陪护人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一,伤者在外地门诊就诊,当天不能返回及在等待检查结果过程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第二,根据伤者的伤情需住院,但无病床,在等待床位过程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此外,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精神,对那些因伤重或者损伤部位特殊,如舌损伤、咽部损伤、消化道损伤或消化腺损伤等不能进食的伤者也应该予以赔偿。2如果受害人需要人员陪护的,因陪护人员有护理费,护理费中包括了陪护人员的生活费,且陪护人员不是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对象,所以,陪护人员没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但经医院证明,确需转院治疗或检查的,伤者及陪护人员在往返途中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应予赔偿。3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确定。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首先,“当地国家机关”,此处的“当地”一般情况下应是受害人所在地 其次,此处的参照为可以参照,并非必须参照,这就要求人民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来确定伙食补助费,如果有比“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如在某些时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的高涨,此时再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显然有失公允,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8条规定:“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一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二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4元,特殊地区6元。三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四出差人员在飞机、舰艇上工作,必须吃空勤灶、舰艇灶的,除个人负担2元外,差额部分可凭证明回所在单位报销。”当然,在各地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伙食补助费时,可以参照财政部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4“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赔偿权利人必须举出充分的证据。首先,对于是否有必要到外地治疗,赔偿权利人可以提供例如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到外地治疗的书面文件,或者当地确实没有条件治疗而需要到外地治疗的等证据加以证明。对此要从严审查,同时,允许赔偿义务人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当地医院完全能够治疗,而受害人决定到外地治疗,由此发生的住宿费等,赔偿义务人不予承担。其次,不能住院的客观原因。这是指:受害人能够住院的,应当住院受害人不能住院而在医院外住宿,必须因客观情况如医院已无病床等引起,而不是受害人或其亲属等自身的原因造成。5受害人到外地治疗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其合理的部分至于何为合理部分,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确定。比如,要考虑不同地区之间的物价和消费水平。住宿费的赔偿标准,原则上是按照公务员出差住宿标准,但是,由于规定的出差标准过低以及实际的住宿标准过高的原因,赔偿标准可以适当高于公务员出差标准。
兰州市住院期间的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住院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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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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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费每天30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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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宝鸡市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是70元每天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级16个月,8级14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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