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驶证丢了被交警扣押怎么办
在机动车驾驶员的行驶证被扣留之后,他们需要重新申请并进行补办。以下是详细的操作步骤:
首先,凭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特定教育通知文件,同时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现有的驾驶证原件或者有有效期限的驾驶证暂扣凭证来到驾驶证核发地的车辆管理处进行注册登记。在完成上述注册手续后,需要在接下来的15个自然日之内,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条例以及相关知识的系统化学习。在此过程中,将会核准并发放满分教育(完全学习成功)通知。
第二步,根据规定的时间积极参与满分教育学习活动,学完所有课程后,将获得科目一的《预约考试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行驶证丢失了补办,车子在外地怎么补办
根据相关规定,持有人需要前往驾驶证颁发机构所在地的车辆管理部门进行驾驶证的增补申请,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若为异地户籍人员则需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文件;一份驾驶证数码照片回执(有效期应在过去六个月之内);两张驾驶证专用的白色背景、尺寸为一英寸的照片;以及缴纳工本费用人民币十元整;预计在三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如有需要,也可选择办理邮寄服务)。在完成驾驶证增补手续之后,原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视为无效,不得再继续使用。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为机动车驾驶证遭到了当地交管机构的扣押,驾驶员需要依照相关流程重新申领并及时进行补办手续。其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依据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给出的通知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或者是暂时扣押的凭证,前往核发地的车辆管理处进行注册登记;在接下来的15个自然日之内,驾驶员必须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并取得满分教育的通知单。然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满分教育的学习活动,顺利完成所有课程之后,将有机会获取科目一的《预约考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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