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纠纷律师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最新修订 | 2024-07-28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处理不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按件收费,费用范围在3000至12000元。涉及财产权益的案件,则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具体为:10万元及以下8%-12%,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10万至100万5%-7%;100万至1000万3%-5%;1000万至1亿1%-3%;超过1亿0.5%-1%。计时收费为每小时200-3000元。
养老保险纠纷律师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一、养老保险纠纷律师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关于计件付费方式处理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事宜:此类案件每宗费用范围在3000至12000元人民币之间。

对于采用按标的金额比例付费方式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其收费方式具体如下:

根据诉讼标的金额的大小,参照下述比例分段累积进行收费:在诉讼标的金额低于或等于10万元(包含10万元)的情况下,收费比例设定为8%-12%;若收费金额低于3000元人民币,则可按照3000元人民币收取;在诉讼标的金额介于10万元与100万元(包含100万元)之间时,收费比例设定为5%-7%;在诉讼标的金额介于100万元与1000万元(包含1000万元)之间时,收费比例设定为3%-5%;在诉讼标的金额介于1000万元与1亿元(包含1亿元)之间时,收费比例设定为1%-3%;而当诉讼标的金额超过1亿元时,收费比例设定为0.5%-1%。

至于以计时方式收费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及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申诉的服务,其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3000元人民币不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二、养老保险金怎么查

1、倘若对于自身缴纳的社会保险账号存在模糊认知,您可以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各个区域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以进行相关资料的查询。

2、您还可以选择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热线“12333”,进行关于社会保障政策及信息资料的询问与查证。

3、通过互联网登录所属城市的劳动保障官方网络平台或者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模块,并依提示输入相应的合法身份证件号码以及个人密码,便能够查阅到个人参与社保的详细信息,包括缴款状况等。此外,您还可以通过支付宝这个平台进行查询,路径为:支付宝主界面-精选服务栏-城市服务功能-社保查询项目。

4、如今许多地方性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在其业务经办大厅内部都设置了自助查询终端设备,参保人员只需出示本人持有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通过该设备的证件感应区进行扫描,即可获取到自己所在的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以及账户明细信息。

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关于处理无需涉及任何财产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我们采用的是根据案件数量收取固定费用的方式,收费标准在人民币3000元至12000元之间。然而,对于那些涉及到财产权益的案件,我们将按照标的金额的比例来计算收费,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所示:对于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案件,我们将收取8%-12%的费用;如果标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我们将按照人民币3000元进行收费。对于标的金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案件,我们将收取5%-7%的费用;对于标的金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案件,我们将收取3%-5%的费用;对于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案件,我们将收取1%-3%的费用;而对于标的金额超过1亿元的案件,我们将收取0.5%-1%的费用。此外,我们还提供计时收费服务,每小时的收费标准在人民币200元至3000元之间。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1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5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养老保险纠纷律师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7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75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1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3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3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0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1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7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8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1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0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7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引发的劳动纠纷
因养老保险而引起的纠纷应按不同情况作不同处理:1、劳动合同中规定企业应向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而拒不交纳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教育企业行政领导,督促企业履行义务,并裁定企业行政负担由此产生的其他义务。
10w+浏览
个人债务纠纷如何取证,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律师回复] 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一)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诉讼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
2,的: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3,证据的收集:看下目前的证据的证明力够不够。短信、录音、聊天记录等都可以。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老人的赡养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老人的赡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所以赡养纠纷不能报警,但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处理,在人民法院受理了赡养纠纷以后,被告可以收到法院的诉讼状副本及其他的法律文书,正常情况下原被告都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的时间出庭,人民法院会依法审理赡养纠纷。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租房纠纷诉讼费怎么收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诉讼费即案件受理费,在人民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之后,应当依法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用。案件受理费包括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那么,合同纠纷诉讼费该如何计算呢?
首先,诉讼费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讼时,人民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三,其他诉讼费用。
其次,诉讼费主要包括以下费用:

一,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

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三,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四,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五,人民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关于合同计算诉讼费的具体金额,根据案件类型和所涉及的标的不同而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老人赡养与财产分割纠纷的律师费是多少
关于赡养老人和财产分割纠纷的律师费并没有固定的参考依据,赡养老人跟财产分割之间并无直接关系,因为赡养老人本身就是子女应尽义务,而律师在收费的时候会考虑到案件的难易程度,律师事务所要耗费的工作时间,律师的业务能力等相关因素。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赡养老人纠纷起诉状范文
原告、被告。案由:赡养费纠纷。诉讼请求1、_。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被告不赡养父母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原告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诉请。此致_人民法院。具状人:_。_年_月_日。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赡养费纠纷诉讼费怎样收取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赡养费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符合上述5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免交诉讼费用。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所以因赡养费纠纷的是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的。
二、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内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颁布的《人民诉讼收费办法》和《人民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同时不再适用。为了贯彻落实《办法》,规范诉讼费用的交纳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办法》实施后的收费衔接
2007年4月1日以后人民受理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适用《办法》的规定。
2007年4月1日以前人民受理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不适用《办法》的规定。
对2007年4月1日以前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依法再审的,适用《办法》的规定。人民对再审案件依法改判的,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按照原审时诉讼费用负担的原则和标准重新予以确定。
二、关于当事人未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后果
当事人逾期不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并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三、关于诉讼费用的负担
《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四、关于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的收取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自 2007年4月1日起,执行申请费由人民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之外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破产申请费由人民在破产清算后,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五、关于司法救助的申请和批准程序
《办法》对司法救助的原则、形式、程序等作出了规定,但对司法救助的申请和批准程序未作规定。为规范人民司法救助的操作程序,最高人民将于近期对《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进行修订,及时向全国颁布施行。
六、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的具体交纳标准
《办法》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
(二)、
(三)、
(六)项和第十四条第
(一)项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制定各地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的具体交纳标准。各高级人民要商同级人民政府,及时就上述条款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的具体交纳标准,并尽快下发辖区执行。
赡养费纠纷诉讼费怎么收取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赡养费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符合上述5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免交诉讼费用。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所以因赡养费纠纷的是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的。
二、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内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颁布的《人民诉讼收费办法》和《人民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同时不再适用。为了贯彻落实《办法》,规范诉讼费用的交纳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办法》实施后的收费衔接
2007年4月1日以后人民受理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适用《办法》的规定。
2007年4月1日以前人民受理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不适用《办法》的规定。
对2007年4月1日以前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依法再审的,适用《办法》的规定。人民对再审案件依法改判的,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按照原审时诉讼费用负担的原则和标准重新予以确定。
二、关于当事人未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后果
当事人逾期不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并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三、关于诉讼费用的负担
《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四、关于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的收取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自 2007年4月1日起,执行申请费由人民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之外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破产申请费由人民在破产清算后,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五、关于司法救助的申请和批准程序
《办法》对司法救助的原则、形式、程序等作出了规定,但对司法救助的申请和批准程序未作规定。为规范人民司法救助的操作程序,最高人民将于近期对《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进行修订,及时向全国颁布施行。
六、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的具体交纳标准
《办法》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
(二)、
(三)、
(六)项和第十四条第
(一)项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制定各地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的具体交纳标准。各高级人民要商同级人民政府,及时就上述条款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的具体交纳标准,并尽快下发辖区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能怎么处理赡养老人纠纷
可以以维系亲情为重点,充分考虑纠纷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采用多种方式、运用各种途径开展调解劝说工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租房纠纷租房纠纷租房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租房纠纷租房纠纷租房纠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该怎么避免租赁纠纷,具体如下所述:
1、查明出租人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产权人一致。如果出租人不是房屋产权人,则应要求其出示产权人同意由其作为代理人出租房屋的授权委托书。
2、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是已交付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应要求其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和房屋的交付使用证明。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一般会载明预售许可证号,承租人可以据此在当地的房地产交易官方网站上查验该房屋的其他四证取得情况,并重点关注该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要求出租人提供房屋交付使用时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是自行建造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应要求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不能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则不能承租,对于提供了该证书的,也要核查是否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若系超规划建设的房屋,则亦不能承租。
4、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是自行建造的临时建筑,则应关注是否超建设范围或超使用期限。对于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或超过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以及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则不能承租。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社保纠纷 > 养老保险纠纷律师费用是怎么收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