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中,并未直接明确界定“洗钱罪”的实施数量标准,相反,对于洗钱这类违法行为,主要是通过归纳、整理的方式,体现在几个相关的法律条款中。
其中,最重要的关于洗钱的相关法规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91条之中,这一条款详细列举了五类常见的洗钱行为,同时也对这些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条款也可能与洗钱犯罪存在关联性,例如资助恐怖活动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刑法规定芝麻剑判多少年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款规定,凡有任何非法形式的捕杀或交易行为涉及到国家一级保护的珍稀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都将面临裁定为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或是拘役惩罚,同时还需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尤其是在涉及到非法收购、运输以及出售这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时,其刑期将会更为严重,即最低为五年以上至最高为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另外仍需赔偿相应的罚金。对于情节极为恶劣的情形,判定的刑罚将是在十年以上乃至终身监禁,同时没收所有财产。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没有直接明确规定关于“洗钱罪”的具体金额或数量门槛,但这并不意味着该罪行在量刑方面没有任何规定。实际上,我国刑法对于洗钱犯罪的规范和惩治措施主要是以分散式的方式体现在各个相关法条之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191条详细地列举出了五种典型的洗钱行为以及相应的刑事责任。除此之外,其他诸如资助恐怖活动罪等相关法条亦与洗钱犯罪存在紧密联系。总的来说,我国政府通过对各类法律条款进行系统性归纳梳理,从而有效地对各类洗钱违法行为进行法制化约束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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