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保险拒赔情况是什么
关于汽车保险,以下情况通常不予理赔:
首先,对于汽车后期加装的设备如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因撞击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一律不予赔偿;
其次,若因交通意外而致使直系亲属或朋友受伤,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将视作不理赔事项;
再次,若车况未通过年检、驾驶员存在饮酒驾车、无证驾驶或者所驾车型超出准驾范围等行为,保险公司同样不予理赔;
此外,当车辆涉水行驶至深水区,发动机熄火后,若驾驶员仍强行启动发动机,由此引发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均不予理赔;
最后,若车辆在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者未经定损擅自进行维修,或者事故发生超过48小时未向保险公司报案,以及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利等情况,保险公司亦将视为不理赔事项。实际上,各类保险产品都包含了相应的免赔条款,消费者在选择投保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哪些情况下可能无法获得理赔。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车辆保险都包含什么
车辆保险主要涵盖了强有力的交强险以及富有个性化的商业险两款产品,详细情况如下所述:
1、首先,我们来普及一下交强险,这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必须要购买的安全保障计划,其主要目的在于在事故发生时,为受害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经济上的补偿,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在此基础上,每一位车辆所有人每年需支付的交强险保费为固定金额950元人民币;
2、其次,商业险则是根据每位车主的需求而进行自由组合选择的一项保护措施,它囊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以及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多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项目,保费的高低差异很大,而且还与具体投保的保额有着密切关系。
《商业车险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在汽车保险的理赔范围内,以下情况通常是不予赔偿的:车辆后期加装设备所产生的损失、车主的直系亲属或朋友在驾车过程中的意外伤害、车辆未经年度检查或者存在违规驾驶行为、车辆在涉水熄火之后强行启动发动机、在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未经授权的自行维修、超过48小时未进行报案以及放弃追偿等情况。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投保之前认真阅读相关的免赔条款,以便充分理解并掌握理赔的各项限制条件。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