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按承诺交保险怎么赔偿
另外若因上述问题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在单位的每满一年的工龄,单位都应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不按时发工资违法吗
不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薪资发放显然无法被接受,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企业须在每月固定日期以货币形式将员工薪酬支付至其个人账户。不得对员工的应得报酬任意克扣或无故拖延,这意味着如果雇主毫无缘由地故意拖欠员工薪水,无疑构成了违法行为。
然而,若公司确有适宜的原因进行延期支付,仍需向员工充分解释并征得其理解,在此情况下,员工自愿做出谅解并不视为违法操作。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以致员工因此遭受损失,那么该用人单位将必须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在此情况下,若员工因这个问题被迫选择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员工在本单位每服务满一年的具体年限,向其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整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这一举措的主要目的在于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任职期间所享有的社会保障以及经济收益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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