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保险不赔哪些险种
根据汽车保险条款,以下状况属于免赔范畴:
1.新车尚未正式注册登记挂牌,处于无临时号牌或者临时号牌已过期阶段所引发的损失,将无法获得理赔。
2.车辆未能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年度安全检验或者未通过年检导致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损失,也同样不能获得理赔。
3.当车辆正在接受维修服务时出现的事故所带来的损失,也无法享受理赔权益。
4.若事故涉及驾驶员及其家属,将不能获得理赔。
5.如果车辆是在收费停车场遗失的,将无法获得理赔。
6.若被保险人自愿放弃对第三方责任人的追偿权利,则相关损失也将无法获得理赔。
7.在驾驶证遗失、损坏或者更换期间进行驾驶活动所引发的损失,同样无法获得理赔。
8.若事故发生后超过48小时才通知保险公司,那么可能会面临无法获得理赔的风险。
9.在缴纳保费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将无法获得理赔。
10.对于车辆新增设备的损害,同样无法获得理赔。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保险不计免赔吗
答案并非如此。不计免赔险与车损险并非相同之概念,不计免赔险即指依据主险免赔额所设定的免赔比率进行计算后,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度部分,此部分款项可由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以内负责赔偿;
然而,车损险主要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被保车辆损失提供保障,二者实为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保险机制。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第五条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以下称:
保险车辆损失),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以下为汽车保险中免赔责任的具体范围:恶意破坏、酒驾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车辆、车辆在遭受盗窃之后未能提供有效报警记录、因自然磨损或者老化所引发的损害、非保险事故原因所导致的车辆受损、未经许可擅自进行的改装或修理行为所产生的损害,以及保险合同中明确列举的其它免赔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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