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拒赔会收到信息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各家保险机构将遵循规定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投保方、被保险方亦或受益方发送拒绝理赔通知函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倘若有投保方、被保险方或受益方提出了索赔申请,针对所有无法满足保险责任范围的申请,保险公司应在完成核定工作后的第三个自然日起,向相关方发出明确的拒赔通知书,并随附详细的解释说明。
然而,如果申请符合保险责任范围,那么保险公司应在达成赔偿协议的十个自然日内,向申请人支付相应的理赔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二、保险拒赔后,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1.对于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类型的保险,无论是何种保险业务,当该类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其所享有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均为两年。这一时间起算的日期应从他们得知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实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2.然而,在涉及到人寿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时,其所享有的诉讼时效期限则有所不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诉讼时效期限为五年,同样是从他们得知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实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通常情况下,保险机构将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对那些不符合保险责任范畴的索赔申请事项,向投保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方递送拒绝赔偿的通知文件。当意外事件发生之后,一旦出现了此类索赔行为,保险公司将在核实批准完毕之后的第三个自然日期限内发出这一份拒绝赔偿通知书,并且还需附加详尽的解释说明,目的是为了保证相关各方能够及时地掌握拒赔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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