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拒赔工种怎么赔偿的
如若所产生之费用未能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畴,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相应的费用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挺身为劳动者承担或由劳动者自行负担;反之,如果费用属于医保基金的支付范畴,且申请人已经履行了相关手续,那么申请人便有权利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协商解决,或向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保险拒赔后,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1.对于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类型的保险,无论是何种保险业务,当该类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其所享有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均为两年。这一时间起算的日期应从他们得知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实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2.然而,在涉及到人寿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时,其所享有的诉讼时效期限则有所不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诉讼时效期限为五年,同样是从他们得知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实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如果医疗费用并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畴,社保机构无需对此类事故进行承担责任。因此,这部分的费用理应由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自行承担。但如果此类费用确实是在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之内并且相关申请程序已经完善,那么申请人便有权利去和社保机构进行沟通协商,或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和投诉。作为社保机构,他们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来严肃处理这类涉及到费用方面的问题,从而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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