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中国的法律体系内,能否进行取保候审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处的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刑罚,或者可能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较重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以及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拒执罪能否取保候审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拒执罪”这一刑法概念,简而言之,即是拒绝执行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社会危险程度较低等情况符合取保候审的标准,按照法律的原则,是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最终的审批权则取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逃脱执行法院判决与裁定之行为提起公诉时,是否可以提出保释申请,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被告人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67条款规定,倘若可能面临判处轻微刑法或是严重刑法但保释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者,同时也完全符合其它法定条件的话,是可以提出保释申请的。由此可见,若能满足相关法律规定,对逃避执行罪行的被告人亦可向法庭提交保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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