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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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和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承担。如被鉴定为工伤并构成伤残级别,可向用人单位追讨已垫付费用。交通事故需等责任认定后再追讨费用。但两者赔偿可同时进行。当交通事故同时被认定为工伤时,可双重赔偿,但医疗费用只能从一项中获得补偿。
车祸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一、车祸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工伤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首先应由接受治疗者承担,如若在就医过程中被鉴定为工伤并经历了相关的工伤鉴定程序后,认定构成伤残级别,那么在此之后的确应该向用人单位主张返还曾经垫付的那部分医药费用。

至于交通事故方面,必须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方能有权向对方追讨医药费等相关费用。

然而需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和工伤的赔偿事宜是可以同步操作的,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条例中所确立的规则,当一次交通事故同时被认定为工伤时,可以依照既有双重赔偿的原则来做出处理,不过在这之中涉及到的医疗费用等相关支出则仅能够从其中一项赔付来源获得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车祸工伤如何赔偿

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额度按工伤等级分别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薪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薪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薪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薪资。

(2)在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每月还可继续领取伤残津贴,其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薪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薪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薪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薪资的75%。

2.五六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额度按工伤等级分别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薪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薪资。(2)对于保留劳动关系的员工,用人单位应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直至退休;如确实无法安排工作,则需每月发放伤残津贴,其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薪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薪资的60%。

(3)若工伤职工本人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将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七至十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额度按工伤等级分别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薪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薪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薪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薪资。(2)在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将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在涉及到工伤以及交通事故所引发的医药费问题上,往往需要由当事人先行负担。然而,若工伤伤情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后被确认为工伤且达到伤残等级,该劳动者是有权向其雇主或用人单位要求索回其先前垫付的所有医疗费用。同样地,如果是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医疗费用,则必须等待责任认定结果出来之后才能开始追讨。但是,这两种情况下的赔偿请求可以同时进行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当交通事故与工伤同时发生并且被认定为工伤时,受害者可以享受双重赔偿待遇,但医疗费用方面仅能从其中一种赔偿方式中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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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医疗费由谁来承担??
[律师回复] 工伤伤残鉴定完毕后,理论上来说,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肯定是重要的关于工伤的依据都已经准备齐全了,包括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书。不过有很多劳动者在进行完工伤鉴定以后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是,工伤伤残鉴定以后后期的医疗费谁来负责因为既然要进行工伤鉴定,肯定是工伤影响了劳动能力,并且可能后期还需要长期治疗的。
一、工伤伤残鉴定以后后期的医疗费谁来负责
1、伤残等级鉴定,只是对伤情的一个鉴定,并不影响你后续的治疗
2、伤残等级鉴定后,后续如还发生治疗,则公司仍然有义务支付后续的治疗费
3、建议尽快做伤残等级鉴定,否则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法律将不再支持
二、【工伤伤残鉴定流程】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综上,受伤的员工在进行完工伤伤残鉴定以后,实际后期的医疗费也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的。所以在工伤鉴定完毕以后的赔偿项目当中,不仅仅包括当前的医疗费,员工本人可以结合医生的建议和自己的实际病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后续的治疗费用。这就是关于工伤伤残鉴定以后后期的医疗费谁来负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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