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财产纠纷案件,其赔偿请求金额或者价格价值将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级累加缴纳费用:首先,对于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案件,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人民币的诉讼费;其次,如果请求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需要按照2.5%的比例缴纳费用;再次,若请求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需要按照2%的比例缴纳费用;接下来,如果请求金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需要按照1.5%的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如果请求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则需要按照1%的比例缴纳费用;接着,如果请求金额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则需要按照0.9%的比例缴纳费用;再者,如果请求金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则需要按照0.8%的比例缴纳费用;最后,如果请求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则需要按照0.7%的比例缴纳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海南省拆迁补偿标准
据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度真实的房屋拆迁赔偿规范如下:草屋每平方米价值约为人民币1,900元;砖瓦房平均每平方米价值约为人民币2,400元;混凝土结构的房屋(包括捣制及预制砖混结构)其平均价格则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800元;双层或是多层的建筑物每平方米价值最高可达人民币3,300元左右,地上以及地下的附属于不动产的附属物也将根据其等值的原则进行相应补偿;异地安置的辅助费用(囊括典地,完备的设施设备,租赁费用等)对于每一户家庭来说,均可获得高达人民币20,000元的补贴。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海南省在保险拒赔纠纷诉讼中所涉及的诉讼费用计算方式具体规定如下:针对法院立案开启后财物人民币金额未超过1万元的情形,收取的费用为每宗案子人民币50元;若财物金额从1万元增长到10万元之间,按照2.5%的比例收取;财物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情形,收取的费用则为财物金额的2%;而对于财物金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情形,收取的费用则降低到1.5%;当财物金额达到50万元至100万元间时,收取的费用将进一步降至1%;当财物金额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时,收取的费用将调整为0.9%;当财物金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时,收取的费用将调整为0.8%;最后,当财物金额超过500万元时,收取的费用将固定在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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