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人寿被起诉状会过期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人寿保险之外的各类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申请赔偿或领取保险金时应遵循两年的法定时效期;然而,对于人身险特别是人寿保险而言,其被保人和受益人在提出保险金给付要求时则需遵守五年时效规定,且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是什么
“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定义阐释如下:所谓的合同解除权,即当法律法规或者合同协议中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前提条件得以满足之际,合同关系的任何一方,无论单独还是共同,都享有解除合同的法定权利。同样地,对于保险人而言,其合同解除权可以理解为:在法律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协议中所明确的合同解除条件得到满足之时,保险人有权单方面决定是否解除保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在一般的情形之下,对于那些向非人寿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者要求领取保险金的当事人来说,他们都需要遵循至少两年的法定时效限制。然而,相较于非人寿保险而言,人寿保险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保险的保单持有人和受益人们在进行索赔时所享有的时间期限则为五年之久,并且这个期限是从保险事故实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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