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东要收我空调清洁费
完全合法合规。租赁双方当事人可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就租赁合同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如果这两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自愿对清理费用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那么这样的做法便是合理且合法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方与承租方间的一种协议关系,通过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租赁物品供其使用和收益,而承租方则需向出租方支付相应的租金作为回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房东要求提前退房可以拒绝吗
在租赁关系中,如果业主提前结束房屋租赁合同,这无疑构成了违约行为,应视做违约行为加以处理和追究。
再次强调,若房东毫无征兆地提前解除合同,且租赁者对此没有充分的预见性准备,由此而引发的任何经济或精神上的损害,业主均要为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赔偿之责。在这种情况下,首要任务便是要明确房东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性质,这被视为严重违反了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规定,导致租赁者受到重大损失,应当对该损失负责加以补偿。具体地论述,通常情况下,业主需退还租赁者相应的租金,并且依照原先合同中规定的赔偿条款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此事宜引发了额外的损失,租赁者可以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索赔请求来弥补有关损失。
《民法典》第九十七条
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此举无疑是完全合法的,严格遵循了相关法规。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租户与房东均有权自主商议并制定详尽的租赁条款。倘若两名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能够达成共识,就清理费用进行书面协商,那么这样的决策便毫无疑问地遵循了法律原则,同时也被赋予了合法性。从根本上讲,租赁合同就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缔结的一份盟约,出租人为满足承租人的需求提供所需物品,从而获取相应收益,另一方面,承租人需要以支付租金来承担这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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