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本地人买房条件
在上海购置房产所需的相关资格规定如下:
1.对于非沪籍家庭而言,其购买房屋所需满足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期限要求为:须连续缴纳五年以上方可在上海购置房产。在关于企业购买商品房后进行再交易方面,相关要求为:需达到三年之久,且若是以个人为交易对象,那么便需遵循限购政策进行操作。
2.在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方面,对同时持有已有一套住房的家庭提出了以下要求:若该家庭因改善居住环境而有意再度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买普通住房,其初始支付比例不得低至50%;如欲购置非普通自住房,初始支付比例则不应低于70%。
此外,购房者在申请贷款之际亦需明确承诺首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并将有关信息纳入本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予以记录。
3.关于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近期该市出台了严控措施,旨在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供应管理,同时也筹划筹集更多的人才公寓住房资源,发动实施最新一批共有人权保障住房的申请受理工作。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戚液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上海本月离职公司还交社保吗
关于员工离职后,若当月所服务时间未能达到整月标准,公司仍需依照法律法规为该员工支付当月社保相关费用。
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员工及用人单位各自的缴费比例分别承担社保费用,严禁任何形式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违法行为。在完成离职手续之后,员工在领取当月薪酬时,其社保费用亦应根据社保政策规定,按单位与个人应负担的部分分别予以缴纳。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在上海购置房产,有以下几点重要的条件需要遵循:非本地户籍家庭必须持续累计缴纳五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这样才能满足购房的先决条件;企业作为买家所购买的商品房在满三年后才可以进行二次转让,且成交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房地产限制政策规定;对于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而言,若要购买非普通住宅类型的房屋,其初始付款比例需达到至少70%;而如果是购买普通住宅类型的房屋,则初始付款比例应不低于50%。另外,上海市政府还在不断强化对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的相关供应及管理措施,积极筹划筹集更多的人才公寓住房资源,同时也在推进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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