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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有效吗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定具备如下条件方可宣告为合法有效:
(一)转让行为方须具备相当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该行为系基于当事人真实意愿表示;
(三)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亦不得违背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安置房可以租住吗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未对安置房的租赁实施明文禁止。通常来说,安置房种类繁多,包括了一般的安置房以及特定对象的定向安置房两种类型。特殊的是,定向安置房被视为参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产之一。
然而,尽管法律并未明示限制这类房产的租赁行为,实践中定向安置房也能够进行出租操作。需注意的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安置房同样享有出租权利。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当安置房购置满五年、且已经全面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便可进入市场公开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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