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假第九个月中2天纳入预产假中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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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孕妇享有产前检查假,孕检期间视为正常出勤,不予扣减。怀孕第八个月开始,每月额外有两天产前检查假; 第九个月及以后,每月可享四天福利假期,其中两天包含在产后带薪休假内。
产检假第九个月中2天纳入预产假中是什么意思

一、产检假第九个月中2天纳入预产假中是什么意思

值得注意的是,从怀孕第八个月开始,每位孕妇每月将额外拥有两天产前检查假期;而对于怀孕进入第九个月及以后的孕妇而言,她们每月还可以享有四天的福利假期,但这之中的两天假期其实已经包含于预先设定好的产后带薪休假期限之内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二、产检假期规定2024

关于产前检查的现行规定如下:在怀孕的第一至第六个月份中,您有权享受为期一日的休假,以用于进行妊娠的确证、申领生育指标以及参加相关的分娩培训课程等活动。在怀孕的第六个及第七个月份内,每月均可享有各一天的假期。而在怀孕的第八个月份时,您将有资格享受两天休假;

至于怀孕九个月及以上的母亲,她们则可以获取四天的修整之机。所有这些权利皆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与保障。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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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市城乡建设部门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根据动迁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和各区、县自筹房源等情况,按照全市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动迁安置总量的一定比例,编制市属动迁安置房年度供应计划。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所需房源列入市属动迁安置房年度供应计划的,由项目所在区、县的有关部门向市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用房申请,经市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批准后,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统筹供应房源。区、县动迁安置房供应计划的编制、用房申请及批准,由所在区、县政府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市属动迁安置房的房源供应价格,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部门,综合考虑动迁安置房基地开发进度、拟供应房屋的交付时间等因素,按照基地周边普通商品住宅近期实际交易均价的一定比例适时确定。区、县动迁安置房的房源供应价格,由所在区、县政府参照前款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市属动迁安置房供应价格与建房协议价格间的差价,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向项目建设单位收取后纳入财政专户。按照“聚焦基地、综合平衡、统筹使用”的原则对差价实行全市统筹,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结合基地具体情况拟定使用方案,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城乡建设、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门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区、县动迁安置房房源供应价格与建房协议价格间的差价,由所在区、县政府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市属动迁安置房供应后,应当优先确保申请用房项目的动迁安置需求,并由区、县有关部门组织动迁实施单位,以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确定的供应价格,按照公示房源、受理申请、审核条件、开具供应单、签订预(销)售合同的程序使用。市属动迁安置房调剂到本区、县其他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动迁安置使用的,应当报区、县政府批准;调剂到其他区、县使用的,应当报市城乡建设部门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批准。区、县动迁安置房的使用,由所在区、县政府参照前款规定执行;房源调剂使用的,应当报所在区、县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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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就是彼此相爱,但话赶话一冲动就说要离婚,
第二种就是彼此之间已经没有爱情,经历了深思熟虑决定离婚。7天的时间,让冲动的人更加冷静,理性思考。让死心的人有充分的时间收拾残局。7天直指矛盾的根源,是对婚姻的一种保护。反对者认为婚姻是私事离婚是人们的自由。婚姻是夫妻两个之间的私事儿,
第三方不该介入,况且大家都是成年人,都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没必要整个这样的政策来拖延时间。不合适就是不合适,还要来来回回的至少跑两趟,浪费时间、精力、财力。同时,7天,也给那些本不合适的夫妻彼此纠结,提高错误再次发生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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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九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有可能会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另外,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主要体现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刑九对此没有什么新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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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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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四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
第二十条
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抵押预告登记作为一种临时性登记行为,既不是行政部门对期房交易的监管行为,也不能等同于直接产生支配效力的抵押登记,其设立目的在于期房买卖中,债权行为的成立和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之间常常因房屋建造等各种原因而导致相当长时间的间隔,为平衡不动产交易中各方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法律赋予了抵押预告登记能够对抗
第三人的物权效力,但鉴于不动产物权尚未成立,不具备法定的抵押登记条件,故不产生优先受偿的效力。
抵押预告登记是在房屋不具备法定物权形式,不能依法进行抵押登记的情况下,为了保全将来财产权变动能够顺利进行的临时性登记行为,只有当条件成就,办妥了抵押登记后,才产生优先受偿的抵押效力。从本案来看,银行显然知晓此种风险,其要求房产公司在抵押标的取得完全产权并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前提供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故在难以实现物的担保的情况下,房产公司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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