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法官不采纳证言证词怎么办
如若所呈之证据未能被法官采信,那么在法院裁决宣告之后,相关方若对于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可依法进行上诉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地方法院首轮审理的判决,在判决文书送达当日起十五日内,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关于裁定部分,同样适用此规则,即当事人若对地方法院首轮审理的裁定表示不满,同样可以在裁定文书送达次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显然,人民法院应该严格保护当事人依法律享有之诉讼权利。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起诉案件,应绝对予以尊重和接受。凡符合法定起诉条件者,应于七日内立案受理,并及时告知当事人相关事宜;反之,若不满足起诉条件,亦应于七日内作出决定,不予立案受理,且裁定应送达到原告处。如原告对于该裁定仍然表示反对,仍有权向上诉法院提出申诉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民事法律行为,特指涉众于民事领域内,以意愿表示为基础而创设、更改或中止相关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我们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细化为各式各样的类别:
首先,依照其是否必需遵守特定的法定形式,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其次,依据其生效与否与是否需要完成交付紧密相连,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诺成行为及实践行为;再者,根据当事人是否需为该民事行为支付对价,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有偿行为及无偿行为;
最后,若考虑到该民事行为的参与方是一方还是多方,还可进一步细分,即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以及多方法律行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