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官不采纳证言证词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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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证据未被法官采纳,判决后可依法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地方法院判决不满,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对裁定不满,可在裁定书送达后10日内上诉。法院应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立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应不予立案并告知原告,原告可申诉。
民事法官不采纳证言证词怎么办

一、民事法官不采纳证言证词怎么办

如若所呈之证据未能被法官采信,那么在法院裁决宣告之后,相关方若对于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可依法进行上诉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地方法院首轮审理的判决,在判决文书送达当日起十五日内,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关于裁定部分,同样适用此规则,即当事人若对地方法院首轮审理的裁定表示不满,同样可以在裁定文书送达次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显然,人民法院应该严格保护当事人依法律享有之诉讼权利。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起诉案件,应绝对予以尊重和接受。凡符合法定起诉条件者,应于七日内立案受理,并及时告知当事人相关事宜;反之,若不满足起诉条件,亦应于七日内作出决定,不予立案受理,且裁定应送达到原告处。如原告对于该裁定仍然表示反对,仍有权向上诉法院提出申诉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民事法律行为,特指涉众于民事领域内,以意愿表示为基础而创设、更改或中止相关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我们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细化为各式各样的类别

首先,依照其是否必需遵守特定的法定形式,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其次,依据其生效与否与是否需要完成交付紧密相连,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诺成行为及实践行为;再者,根据当事人是否需为该民事行为支付对价,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有偿行为及无偿行为;

最后,若考虑到该民事行为的参与方是一方还是多方,还可进一步细分,即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以及多方法律行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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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言词证据?
言词证据,“实物证据”的对称。又称“人证”或“人的证据”。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被害人陈述、刑事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当事人陈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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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辞(言词)证据是什么意思?
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被害人陈述、刑事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当事人陈述等。审查言词证据,应当考虑到提供言词证据者的各种因素。以书面文字方式提供言词证据或对言词所做的笔录,是言词证据的一种表现方式和对言词证据的固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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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词证据是否可信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人证言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证据类型。证人证言是证人就自己多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
如果证人证言是自己第一手获得的就是原始证据,如果是经过转述、从他人处获得就是传来证据。所以证人证言有可能是原始证据,也有可能是传来证据,关键看是够经过“复刻”。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是亲身在现场直接获得的证据,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原始证据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非亲身现场直接获得,而是从他人口中转述来的,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传来证据。
证人证言的优点在于证人的感受比较直管明确,缺点在于时间久了容易遗忘模糊,并且具有不稳定的特点,易受客观环境、感知水平的影响,需要法官综合审查判断其效力。
由于社会伦理价值观念的影响,证人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可能会有夸大或缩小的情形,甚至完全有意进行虚假陈述,总体而言,凡是品格、操行一贯优良的证人,其证言则具有更强的真实、可靠性,反之,其证言的真实、可靠性较弱,即证据力不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一) 物证
(二) 书证
(三) 证人证言
(四) 被害人陈述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 鉴定意见
(七)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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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人证言的采纳规则是什么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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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词证据是证人证言吗,有什么特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人证言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证据类型。证人证言是证人就自己多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
如果证人证言是自己第一手获得的就是原始证据,如果是经过转述、从他人处获得就是传来证据。所以证人证言有可能是原始证据,也有可能是传来证据,关键看是够经过“复刻”。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是亲身在现场直接获得的证据,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原始证据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非亲身现场直接获得,而是从他人口中转述来的,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传来证据。
证人证言的优点在于证人的感受比较直管明确,缺点在于时间久了容易遗忘模糊,并且具有不稳定的特点,易受客观环境、感知水平的影响,需要法官综合审查判断其效力。
由于社会伦理价值观念的影响,证人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可能会有夸大或缩小的情形,甚至完全有意进行虚假陈述,总体而言,凡是品格、操行一贯优良的证人,其证言则具有更强的真实、可靠性,反之,其证言的真实、可靠性较弱,即证据力不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一) 物证
(二) 书证
(三) 证人证言
(四) 被害人陈述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 鉴定意见
(七)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交通事故,房东证言证词,只有一人证言证词能算城市户口吗
[律师回复] 1、不一定,要看具体案情,如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2、户籍性质为农业户,但在城镇学习、生活、工作、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当视为城镇居民,要有相关证据,如有证据证明居住与收入来源,比如暂住证、租房合同、工作证、劳动合同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一他字25号):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虽然为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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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言词证据,言词证据的运用需要注意什么?
1、言词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一般比较明显言词证据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存在于人的大脑之中,通过人的陈述表达出来2言词证据容易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失实的情况,言词证据是客观事物在人头脑中映像和记忆的反映它一般要经历感受判断、记复述几个环节在这几个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会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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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词证据补强规则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某一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借以证明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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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词证据可以做证人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人证言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证据类型。证人证言是证人就自己多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
如果证人证言是自己第一手获得的就是原始证据,如果是经过转述、从他人处获得就是传来证据。所以证人证言有可能是原始证据,也有可能是传来证据,关键看是够经过“复刻”。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是亲身在现场直接获得的证据,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原始证据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非亲身现场直接获得,而是从他人口中转述来的,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传来证据。
证人证言的优点在于证人的感受比较直管明确,缺点在于时间久了容易遗忘模糊,并且具有不稳定的特点,易受客观环境、感知水平的影响,需要法官综合审查判断其效力。
由于社会伦理价值观念的影响,证人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可能会有夸大或缩小的情形,甚至完全有意进行虚假陈述,总体而言,凡是品格、操行一贯优良的证人,其证言则具有更强的真实、可靠性,反之,其证言的真实、可靠性较弱,即证据力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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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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