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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哺乳假满一年算当天吗
在哺乳假届满整整一年之后,便需从次日起重新计算每日工作时限。按照对应的法规内容,哺乳假的期限为一整年,且须从新生儿诞生之日起即刻起算。每位母亲有权享受每天两次共计0.5个小时的进行母乳喂养的时间段,此两项活动可视为等同于1小时之长。例如,若有女性员工在每周一开始请假进行哺乳,那么这天将会被计入她的哺乳假期内,而从下周的周二开始,该员工将能继续享有工作日里的1小时母乳喂养时段。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哺乳假周六周日加班可以多报一小时吗
倘若哺乳期期间的员工被其直属上司要求在周六进行加班,那么这是明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按照现行的规章制度,对于那些处于哺乳期且子女尚未满1周岁的女性雇员而言,她们的工作场所不能够延长其正常的工作时间,亦或安排她们从事夜班性质的工作任务。对于这样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该在雇员每天的法定工作时间之内,为这些处于哺乳期的雇员额外提供至少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来照顾他们正在喂养的孩子。如此才能保证这类雇员能够充分兼顾到家庭和职业生活两方面的需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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