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把社保钱扣了,却没交,怎么办
若贵公司在扣除薪资后未能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您可同时请求公司进行相关补缴工作,或者向本地区劳动监管部门提出申诉申请仲裁。办理劳动仲裁所需递交以下各项材料:
1.逐项详细陈述申请事项经过及理由的书面劳动仲裁申请书,共两份,或根据被申请人人数调整数量;
3.如有委托他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务的情况,需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宜,同时附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倘若委托人的代理人由律师事务所派遣且是职业律师,需呈交其职业证件复印件;若委托人的代理人是普通市民,则须出示与委托人签订的无需收取费用的代理协议,并附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关系的法律文件资料;
4.提供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等相关信息;对于用人单位未履行缴纳社会保险义务的行为,作为员工的您还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把员工转给另一个公司需要补偿吗
若劳动者并非由于自身原因而被原用人单位指派至新用人单位进行工作,则他将享有相应的补偿权益。但是,如果劳动者非因个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调遣至新用人单位工作,并且在此过程中,原用人单位并未就此给予其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相关规定,该劳动者有权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效力,或者当新用人单位决定解除了、终止了与该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时,在衡量是否需要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该劳动者可以将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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