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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行完的合同能主张缔约过失吗
当合同具备法律效力时,便可依法对过失缔结责任提出诉讼请求。这种过失缔结责任是由行为人在事先签订合同时未能履行其应尽职责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能遵守相关关联附加义务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故意掩盖或误导涉及到拟签约事项中的关键事实或提供不实信息;以伪造、捏造等手段假装签署合同,欺诈性地开展谈判协商活动;以及违背商业道德、诚信原则的其他不当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履行完法律文书多久可以解除限高令
若债务人已履行清偿债务之责任,人民法院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及解除其所受限制高消费之命令。
同时,倘若个人遭受到限制高消费令之制约,则将无法乘搭飞机,享用豪华酒店住宿服务或购买高级商品等,这显然在很大程度上束缚甚至缩小了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及审美品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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