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村规划房屋怎样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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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征收农村宅基地时,补偿方式独立于房屋。宅基地补偿金归村集体,而房屋补偿金归村民。若村民失去宅基地且无其他宅基地,村集体应重新分配。土地补偿分为货币和置换两种方式,针对耕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基于农业人口数和耕地占用代价值计算。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
黑龙江农村规划房屋怎样补偿

一、黑龙江农村规划房屋怎样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涉及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工作,务必确保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

此外,应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其生活有所保障,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单位或个人所有的房屋及其各类不动产,必须依法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以维护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而在针对个人住房进行征收时,更须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部门与个人均不得实施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违法行为。那么,若农村宅基地遭遇征收,应如何给予补偿,具体能够获得多少资金呢?以下是几点详细解答:

首先,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之间的补偿方式是完全独立的。即宅基地的产权属村委会全体成员拥有,故此部分补偿金归属于村集体,并不直接划拨给宅基地使用者。而房屋的所有权则属于村民个人,因此对房屋所作的补偿金自然归属村民所有。假如村民的宅基地遭征收且不存在其他宅基地时,村集体有责任为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以便于其在新的宅基地上建造新的房屋。

其次,土地补偿的性质主要体现在土地使用权,一般可分为两种补偿方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最后,涉及到耕地的征收时,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基础是所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具体而言,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是通过简化计算:被征用的耕地量/被征用单位前三年人均占有耕地量来得出的。每个需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前述方法计算出每个孩子的耕地占用代价值为基本单位,乘以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量的四至六倍得到。当然,每公顷被征用的耕地的安置相对标准,最高不能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量的十五倍。

另外,关于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组成部分,主要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以及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两大部分构成。整个算法就是: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用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黑龙江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事故或伤害导致受害者一级伤残的情况下,其应得的抚恤金为27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而二级伤残则对应25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以此类推,三级为23个月的个人工资,四级为21个月的个人工资。

另外,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人士,应当向他们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具体标准是:五级伤残者可以获得18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作为抚恤金,六级伤残者则可得到16个月的个人工资。

至于七级到十级伤残人士,他们所能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是:七级伤残的个人可获得13个月的个人工资,八级伤残者可得11个月的个人工资,九级伤残者可以获得9个月的个人工资,最后十级伤残者则可以领取7个月的个人工资。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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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12月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0.5%。
(三)倾斜调整:以下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增加15元/月。
3、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增加30元/月;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增加40元/月。
4、对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倾斜:一类地区每人增加5元/月,二类地区每人增加10元/月,三类地区每人增加15元/月。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的,调整到平均水平。
黑龙江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黑龙江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新中国建立以来的首部《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该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慧择网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领取标准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每月领取多少要根据个人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高低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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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合村并镇搬迁中,被拆迁者按房屋面积获每平方米40元补助,总额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发放。另提供每户每月600元临时安置补助。房屋土地补偿价格区间为1700-3800元/平方米。对工业、商业等受影响领域,补助金额由镇(街道)判定,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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