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登记结婚有孩子离婚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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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首先,未领证则不存在离婚问题。 其次,对于无结婚证明的孩子抚养权,应参照非婚生子女的规定处理。 最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立原则包括: 1)父母双方能否达成共识; 2)若无法达成,两周岁以下孩子通常由女方监护,但如男方条件明显优越且女方同意,男方也可成为监护人。
没登记结婚有孩子离婚怎么办

一、没登记结婚有孩子离婚怎么办

首要的一点在于,在未领证的前提下,无法进行离婚登记程序,因此,我们无法谈论离婚这一行为的存在性问题。

其次,关于没有结婚证明的孩子抚养权问题,应该参照非婚生子女子女的抚养权相关规定加以解决。

最后,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立原则有如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1)父母双方在抚养权问题上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进而达成共识;

2)若是未能沟通达成一致,那么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普遍而言,应当由女方作为监护人。若男方在条件上明显优于女方,并且女方又能表示赞同,男方也是可以成为监护人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没登记房产证写二个人名字算婚前财产

若在婚前购得房产且于婚后才完成房产证的办理手续,若此时房产证上的署名已更换为夫妻双方的姓名,此种情况则可被明确界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然而,倘若当事人在婚前以个人资金独自购得房屋,并且无论婚姻关系如何变化,其屋产都始终仅归属于单一一方人士,那么,这处房产就理所当然地属于该方人士的私人财产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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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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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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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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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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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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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解释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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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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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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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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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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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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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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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更正登记与更正登记的异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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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结婚登记能生孩子吗?
没有结婚是可以生孩子的,只是需要到相关的机构缴纳罚款。生育子女住院,不需要结婚证,需要孩子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在出院时给子女办理出生证明。然后可以凭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孩子出生证明,非婚生育子女书面说明,到孩子父母任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申报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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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如何理解" 更正登记" , " 异议登记" , " 预告登记" 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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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人找了个好日子,我和我妹一起去民政局,她去结婚登记补办,我去复婚登记。请问一下,结婚登记的补办登记和复婚登记有什么程序呢?
[律师回复] 结婚登记的补办登记和复婚登记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结婚登记程序规定的身份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程序:
1、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3、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6、补发婚姻登记证时,应当向当事人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将婚姻登记证发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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