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如何补偿的法律条文
在处理单位未能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所导致的赔偿事宜时,必须严格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各项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任何需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个人都需按照既定的时间、标准、额度进行规范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其中,养老保险金作为社会保险基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费用必须准确无误地纳入到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之中。如果某个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缴纳其应承担的养老保险金,有权责的行政管理部门将责成该单位在限定的期限内进行补缴。
然而,关于明确将用人单位应当交付于社保机构并用以支持保险基金运转的养老保险费直接裁决给劳动者这一做法,显然不符合我国现行以及未来可能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规中关于资金运作和保障机制等方面的规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单位未买医疗保承担什么后果
雇佣方未能全额或及时缴纳社保费用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赔付给受雇员工因未足额或未按时收到的失业保险金带来的经济损失;
(二)对于应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应承担支付义务;
(三)涉及到工伤保险费用的罚款、滞纳金等相关费用也需要由其承担;
(四)在基本养老保险领域,同样会面临罚款等相关费用支出;
(五)还需要对由此导致的给劳动者带来的其他额外费用进行赔偿。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