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东西缺斤少两该怎样维权
若商家在营运过程中采取短斤缺两的策略以损害广大顾客的切身利益,那么在场的消费者可以选取充分沟通调解、向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诉以及向市场监管机构进行揭露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相关服务的时候出现商品数量不足的现象,那么他们应依据别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的相关条款,依法承担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类情况可能会被分别处理,也可能会叠加处罚,可以采取警告、扣留违规所得、施以违规所得一倍以上至十倍以下的罚款,如无违规所得,可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一旦情节严重,商家将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的惩罚措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买东西被骗了怎么解决
若遇到类似问题,您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向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请求;
其次,亦可选择前往当地的工商管理局进行投诉申告;
然后,参与者若被诈骗的金额达到或超出2000元,则有权拨打当地的110报警电话,或至最近的警察局驻地进行报案。在此过程中,若在六十个工作日内消费者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立即展开相关的组织调解工作。
此外,该部门还需向当事人告知调解的具体日期、地点以及担任调解员的相关信息。待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之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须制作调解文书并加以妥善保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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