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出口权怎么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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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具备良好信誉的进出口企业,如需开通进出口权限,需准备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公司公章及刻章卡。未涵盖此项目的企业需先变更经营范围。
企业进出口权怎么办理

一、企业进出口权怎么办理

具备良好信誉且经营范围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若尚未涵盖此项目,则需要进行相应的经营范围变更),便可启动进出口权限的申请程序。为了顺利地完成该申请,企业必须准备以下材料以及相关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国税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公司章程

7、公司公章以及刻章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二、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还能对外签订合同吗

在实施破产程序的全过程中,负责清理和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破产管理人具有相应的权限来妥善打理及处分这些财产,这其中便涵盖了进行对外商业洽谈并签订与此相关的各类书面协议的环节。特别值得警惕的是,倘若破产管理人有意向外界签署某种特定类型的合同,那么他们必须先征得债权人全体大会的明确批准,并且还需经过债权人大会做出明确的决议,以表达其愿意承担所有可能因破产管理人所签合同而引发的债务责任及其相关联的法律后果。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可以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这包括对外签订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破产管理人对外签订合同,必须取得债权人会议的同意,且债权人会议必须决议同意对破产管理人对外签署的合同以债务人企业财产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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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由具有专门技术和法定资格的评估人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要求评估的一方提供的数据资料,按照特定的投资目的,遵循评估原则、程序与计价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模拟市场对一定时间点时的企业资产的价格进行评估和判断,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表现出来。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资产评估结果需要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认可。
3、产权登记。产权登记主要适用于国有资产。为了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有关法律规定,国有资产入股的,应当予以登记。主要包括开办产权登记、变更产权登记、注销产权登记和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等四项内容。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由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负责办理,并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企业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经营等的权利。产权登记由申请受理、填报审查、审核认定、核发证书等四个阶段组成。
4、人员安置。经济体转型期的企业,具有社会保险、医疗、福利、教育、就业等综合功能,承担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许多职能,其企业经营管理职能反而隐而不彰。这也是国有企业作为政府附属机构的主要表现。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制,必然涉及原有的人员安置问题,其主要内容是裁减冗余人员。
5、财务处理。企业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后,即进入财务处理阶段。清产核资就是对企业的厂房、设备、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存款、债权等流动资产以及专用资金的清查、盘点、登记、估价和建账。对于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这些基础性工作的结果,需要根据会计准则调整相应的资产负债表上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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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台账管理制度。企业应当按照客户设立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台账,详细反映内部各业务部门以及各个客户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每笔账龄等财务信息。

2)实行终身负责制。对应收账款实行终身负责制和第一责任人制。谁经手的业务发生坏账,无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该企业,都要追究其责任。同时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并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

3)加强内部牵制制度。按财务管理内部牵制原则,企业在财务部下设应收款监察小组,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由财务负责人带领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对营销进行核算和监控,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对每一笔应收账款都进行分析核算,保证应收账款笔笔相符,规范经营环节和操作程序,使经营活动系统化、规范化,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

4)改进内部核算办法。针对不同的销售业务,如公司与购货经销商直接的销售业务、办事处及销售网点的销售业务、产品退货等,分别采取不同的核算方法与程序加以区分。

5)建立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年度清查制度。每年年终时,有专人全面清查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并与债务人核对清楚,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依笔者经验,对其他应收款应及早清理,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一笔业务一清的规定。

6)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控制度。针对应收账款在分期付款或赊销业务中的每一环节,健全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其他应收款要严格控制借出金额,认真核定备用金,及时收回代企业内部职工垫付的一切款项。努力形成一整套规范化的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控制程序。
2.强化客户信誉度的评估管理企业在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中有些方面做得不够,如对用户信用状况的分析、顾客的背景了解以及账龄分析表的编制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不足。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善:(
1)检查用户是否突破信用额度。企业对用户提供的每一笔分期付款或赊销业务,都要检查是否有超过信用期限的记录,并注意检验用户所欠债务总额是否突破了信用额度。(
2)掌握用户超过信用期限的债务,密切监控用户已到期债务的增减动态,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提醒用户尽快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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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怎么进行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名称怎么进行维权问题解答如下,
一、企业名称怎么进行维权
第六条 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任何企业不得冒用他人的名称,否则构成侵权。你可与网站联系,要求网站核实情况,查清是谁在冒用你们的名称,他们。
二、消费者维权时效的重要性
在要求经营者承担三包责任时应当注意时效,否则可能导致某些权利的丧失。
1、关于“7”日的规定,即产品自出售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关于关于“15”日的规定,即产品自出售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不能要求退货;
3、关于“三包有效期”的规定,即“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如彩电“三包”有效期,整机为一年,主要部件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集成电路等为三年。“三包” 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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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商标维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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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怎样进行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法人怎样进行登记问题解答如下,
1、必须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吗?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2、哪些企业需要办理法人登记?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1)全民所有制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
(3)联营企业;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5)私营企业;
(6)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3、去哪里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1)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2)经或者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3)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4)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4、申请企业法人登记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B、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C、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D、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E、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2)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联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
5、企业法人登记的事项有哪些?
(1)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
A、企业法人名称;
B、住所;
C、经营场所;
D、法定代表人;
E、经济性质;
F、经营范围;
G、经营方式;
H、注册资金;
I、从业人数;
J、经营期限;
K、分支机构。
(2)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3)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4)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5)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资金、场地、设备、从业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相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中小企业如何进行重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中小企业如何进行重组问题解答如下, 提起重组,人们往往会想到大企业、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大手笔。其实,企业重组活动的范围很广,既包括兼并与收购、发盘收购等扩张活动,也包括售出、分立、资产剥离等收缩活动。 重组的核心价值在于对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
企业合并重组的一般程序:
1、被合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合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合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合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合并双方就合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合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合并意向性协议;
5、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
6、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合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合并作出决定;
7、对涉及特殊行业的合并,对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的合并以及省属企业的合并,应分别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报省经贸委会同银行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涉及上市公司的合并重组还应征求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其他国有小型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合并重组的审批由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权部门审批;
8、合并协议修改完成后,由企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并协议;
9、按照合并协议和审批文件等实施合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10、由合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合并。
《企业破产法》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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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什么进行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不就是把一种资源部分或全部转移出去,当公司是个很烂摊的时候把风险转移出去。2、想吸收某人或资金而转让部分股权。3、原股权所有人不愿意或不可抗力不愿意再承担公司相应的责任或者义务。4、被其他企业或个人合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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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如何进行重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中小企业如何进行重组问题解答如下, 提起重组,人们往往会想到大企业、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大手笔。其实,企业重组活动的范围很广,既包括兼并与收购、发盘收购等扩张活动,也包括售出、分立、资产剥离等收缩活动。 重组的核心价值在于对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
企业合并重组的一般程序:
1、被合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合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合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合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合并双方就合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合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合并意向性协议;
5、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
6、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合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合并作出决定;
7、对涉及特殊行业的合并,对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的合并以及省属企业的合并,应分别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报省经贸委会同银行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涉及上市公司的合并重组还应征求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其他国有小型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合并重组的审批由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权部门审批;
8、合并协议修改完成后,由企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并协议;
9、按照合并协议和审批文件等实施合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10、由合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合并。
《企业破产法》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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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怎样进行合同验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怎样进行合同验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合同法》对承揽、建设工程等合同的验收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九条分别规定了订作人、发包人应当及时进行验收。此类合同中,验收是成果接受方的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如果成果接受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的期限内没有进行验收,视为其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于验收方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大华进出口公司需在安装完毕后5日内组织验收,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应当付款。大华进出口公司不能证明自己在5日内验收不合格,故其主张方亚霓虹灯公司安装的灯箱质量不合格不能作为不付款的抗辩理由。
二、企业怎样进行证据保存成果接受方在验收期限内应当进行验收,同时应当对验收不合格或验收期间内提出过质量异议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大华进出口公司未能提出证据证明验收不合格,也不能证明其在合同约定的5日验收期内提出过质量异议,因此大华进出口公司的辩称,不予采信。
三、企业怎样提高证据意识在经济往来中,当事人之间经常使用口头、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法律意识比较淡漠。一旦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涉及诉讼,举证就成为了困难。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培养证据意识,如本案中,大华进出口公司提出质量异议可以采用传真、邮寄、电话录音等方式,使该证据更容易保存下来,因为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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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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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民所有制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
(3)联营企业;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5)私营企业;
(6)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3、去哪里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1)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2)经或者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3)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4)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4、申请企业法人登记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B、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C、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D、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E、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2)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联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
5、企业法人登记的事项有哪些?
(1)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
A、企业法人名称;
B、住所;
C、经营场所;
D、法定代表人;
E、经济性质;
F、经营范围;
G、经营方式;
H、注册资金;
I、从业人数;
J、经营期限;
K、分支机构。
(2)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3)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4)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5)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资金、场地、设备、从业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相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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