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费没钱交怎么办
若遭遇经济困顿,当事人无法承担诉讼费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缓缴、减缴乃至免除诉讼费用的申请。其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当事人须向法院呈递书面申请书,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用以证明其所面临的经济困境。
其次,由法院进行详细审阅审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在此基础上,当事人亦有权寻求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协助,申请获取无偿的法律咨询及代理服务。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诉讼费用的免除,主要偏向于自然人适用;且法院将会根据个案的具体情节来确定减免金额。若当事人未能按时或足额支付诉讼费用,法院有可能依据相关规定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二、诉讼费用由哪方承担
关于诉讼费用究竟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这个问题,我国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对于一审案件来说,具体的诉讼费用会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和确定:首先是败诉方将承担诉讼费用;其次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的话,则是按照他们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分配;如果在人民法院判决中,当事人之间部分胜诉,部分败诉,那么相应的诉讼费用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大小,通过详细的判断和计算来确定双方应当如何分摊这些费用;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分摊诉讼费用,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那些成功调解处理的案件。至于协议是否能达成共识,最终还是要看人民法院的决定。当然,也存在一些情况下,由原告方承担诉讼费用,例如当原告方撤诉时,所有相关费用都需要由原告自己承担。最后,根据法规性文件——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须由原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以及上诉人预先支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