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本没还完贷款能给买方贷款吗
一般的情况下,该房产并无法进行购买操作;因为贷款尚未偿清的物业,是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的。只要我们将有关贷款的详细条款和规定认真梳理并理解透彻,便可轻松地解释为何这种做法是行不通的了。房屋贷款的常规办理步骤主要包括选购房产、提交贷款申请、接受审核与批准、签订相关合同、发放贷款以及偿还贷款等环节。
然而,银行决定是否发放贷款的关键因素之一便是共同所有权人必须同意将所购置的房产用作抵押品,这也就意味着在您的贷款未完全偿还完毕之前,您的房产实际上是被抵押给了银行的。
《民法典》(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二、二手房交房什么时候
自完成该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之日起,我们保证在伍个工作日之内将此房产完整无损地移交给贵方作为买受人;
其次,一旦贵方成功支付所有首付款,我们将按照先前商定的日期和时间段内,准时向贵方交付所购房产;再者,当贵方被全额支付足额购房款(不包括物业交割担保金)及户口迁出保障金时,同样参照预先制定的合约时间表,贵方将得到受让的房产;
最后,我们承诺严格依据本条款规定,并按照预先设定的时间或特定条件,圆满无误地将该房产转让给贵方。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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