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保安日结不让走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员工拥有辞去现有工作岗位的权利,上级领导并无阻止其离开的理由。若是不幸遇到了如此蛮横的雇主,务必要知晓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权益。可采用快递或者挂号信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广为人知的名称为辞职信、辞职报告)送达至用人单位,以便于保存相关证据。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薪资或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则可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寻求解决方案。关于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事宜,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劳动者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结束后,劳动者只需履行三十天的预告期,便可直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无需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进行工资拖欠或拖欠工资的行为。若出现此类情况,则属于违法行径。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或扣押员工薪资且未能及时发放时,员工有权向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并寻求帮助,同时也可考虑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劳动仲裁;
然而对于仲裁结果仍有异议者,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所特别规定的情形外,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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