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跑分是洗黑钱吗
"跑分"即是借助于各类银行账户或是互联网上的支付账号来协助不法分子进行资金的转移操作,以此作为媒介,获取相应比例的佣金费用,使得数量庞大的违法犯罪资金能够得以成功外逃。在网络黑色产业犯罪的整个链条中,"跑分"环节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实际上,这便是我们常说的洗黑钱行为。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洗钱。洗钱,简单来说,就是将犯罪或者其他非法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过各种巧妙的手法进行掩盖、隐瞒以及转化,最终使这些资金在表面上看起来是合法的。洗钱罪,则是指行为人违反了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实施了上述与洗钱相关的行为,从而导致犯罪的发生。接下来,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洗钱罪的构成要素:
第一,客体要件,洗钱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以及司法机关的正常运作;
第二,客观要件,洗钱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为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所处理的是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但却为了掩饰、隐瞒这些资金的来源和性质,而采取了洗钱的行为;
第三,主体要件,洗钱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主观要件,洗钱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跑分是什么意思
涉及到为他人进行洗钱活动的行为被视为违法行为,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还将处以罚金,而这便是所谓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我们必须明确,这种行为是为了让他人能够更好地利用信息网络从事非法的活动,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和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是提供广告推广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这种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会被判定犯有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然而,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即使在行为人确实知道别人正在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但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没有协助他人实施这些犯罪行为,那么就不能被判定为违法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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