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商业保险如何避免拒赔

最新修订 |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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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商业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运营,通过详细的保险合同明确保险关系。其服务广泛,包括人身安全、健康风险及财产、权益、责任和信誉等无形资产。商业保险以盈利为核心,追求最大利润,以提供最优质的经济保障。
买了商业保险如何避免拒赔

一、买了商业保险如何避免拒赔

1.商业保险的业务运作主要由各家商业性质的保险公司承担。

2.商业保险所展现出来的保险关系,实际上是通过一纸严谨而又详尽的保险合同来加以明确和规范的。

3.商业保险的服务范畴可谓无所不包,既可以涵盖人身安全和健康方面的风险,也可以涉及到各类财产及其相关权益、责任、信誉等无形资产。

4.商业保险的运营过程中,始终秉持着盈利为核心的原则,同时追求最大化的利润收益,以此确保被保险人能够享受到最优质的经济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第一百一十三条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法使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二、买了商铺不给返租金怎么办

处理措施如下所述:

(1)协商解决方案。协商则是指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寻求达成共识、解决争议之途径;

(2)调解纠纷。调解则是借助于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力量,以理性和中立的态度介入争议各方之间,通过耐心细致地劝说和教育引导,尝试促成问题的妥善解决;

(3)若商铺未能按期支付返租款项,购房者有权依法提起投诉程序;

(4)诉讼维权。如经多次协商无果,当事人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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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开发商逾期交房
[律师回复] 1、看开发商的等级资质
开发商的资质等级是衡量开发商实力的重要依据,也只有开发商实力强大才可以尽量避免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
资质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级别等5个级别,每个级别的划分标准是不一样的。其中一级资质要求最高,一般都是实力超强的开发商,信誉有保障。二级资质还不错,一般民企拿到这个资质,实力也是相当好的。三级、四级、暂定级的资质就相对一般了,属于普通水平,不过如果属于大房企下面的二级子公司,也可以考虑一下。
2、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
为了最大程度的避免逾期交房的情况,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查看开发商是不是具有“五证”。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设工程开工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因为复印件很容易作弊,原件才更为真实可靠
3、注意不可抗力因素的约定
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一旦逾期交房,开发商大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要给予重视。
通常我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都是有约定房屋交接的时间的,但是对于延期交房的时间界定可不是谁说了就算的,延期交房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而推迟交房的行为。开发商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购房者直接占有使用房屋,也就是俗称的交钥匙,而购房者则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不仅仅是交付房屋的占有,而且还包括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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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如何避免拒赔
为确保顺利获得保险赔偿,请注意:准时全额支付保费;仔细阅读并精确填写保单资料;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事故发生后立即报案。同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如报案记录、医疗证明等,以便保险公司核实。这些步骤对获得赔偿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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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商标转让应该怎么避免风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转让如何避免风险
1、商标转让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核准。
2、商标转让人如果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了几个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一并转让。
3、商标转让人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全部转让,不允许将注册商标指定保护的商品进行部分转让。
4、用于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出具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
5、商标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方可转让给
第三方。
6、在商标实务中,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最好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后提交商标局审核。
商标转让的风险有哪些
1、一个商标两次转让人与
第一个受让人缔结商标转让合同之后,隐瞒上述事实又与
第二个受让人缔结商标转让合同,从合同的角度分析,首先第一个商标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而第二个合同则属于可撤销的合同(由于商标转让人向商标受让人隐瞒了已与他人在先缔结商标转让合同的事实),如果第二个商标受让人知道商标转让人所隐瞒的事实后,并不行使撤销权,则第二个商标转让合同也有效。对此,第一个商标受让人有权要求商标转让人继续履行商标转让的义务,如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而第二个商标受让人只能要求商标转让人承担不能履行商标转让的违约责任。
2、待转让的商标已经设置了负担有的准备转让的商标已经被商标权利人设置了质押、或者已经被许可给其他人使用(并在商标局备案登记)、或者已经被其他人提出撤销申请等,上述负担会严重影响到商标的顺利转让。
3、待转让的商标已经到期而未续展的商标受让人在受让商标之前,一定要查询确认该商标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在注册证上有注明。如果该商标正处于续展期或者宽展期,则要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办理续展的义务。如果该商标已经过了宽展期,就不能再要了,千万不能马虎了事,从而导致商标转让申请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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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该怎么避免风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买商品房流程是怎样的呢?
第一步:和发展商签订认购书
当购房者决定买房,并挑选好自己中意的住宅后,他将进行的
第一步就是与发展商签订认购书,以表明购房意向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金(即订金),订金是由发展商根据房价自定的,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也有上万元的。
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展商、销售方及认购书的基本情况;
2.所认购房产的基本情况(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房产的总价);
3.订金数额、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4.付款时间(主要针对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地点、帐户等;
5.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一般为认购后的一周以内)。
签完了认购书,销售方应该给买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买房人了解以后的细节,为正式签约作准备。《签约须知》的内容有:A购房者若委托他人签约,委托书的有关证明;B关于贷款所需凭证的说明;C需要交纳的相关税费、手续费等说明;D购房人在签订条约时需携带的证件;E签约地点。
注意:签认购书时,可能有的“认购书”上写的是“定金”,您要特别注意这个“定金”,它只有在合同里才具备法律效力。签“认购书”后若是发展商违约,您是不能得到双倍返还“定金”的。如果发展商还没有拿到销售许可证,您与发展商签订的就是内部“认购书”,请留意:尽管内部认购的房价会便宜一些,但内部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第二步: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对待啦,因为您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内了。另外,一旦将来与销售方发生纠纷,购房合同可是解决的重要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合同之前,您需要仔细查验发展商的资格和“五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开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再办理“销售许可证”,而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您一定要看清楚发展商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包括了您想买的房子?一切检查完毕后,您还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
在合同中,买房人必须要把全部有疑惑的问题落实下来,通常,发展商会将一些承诺印在宣传品中,或由售楼人员口头答应,但是等到实际交付的时候,很可能就会出现问题,而引起纠纷。发展商会把先前的承诺推翻,说合同中没写。所以,您千万不要疏忽大意,任何值得注意的问题都要落实在合同里。
您如果对签订合同没有把握,可以委托律师来协助办理,律师可以帮助您起草补充协议、审查税费明细表、审核契约须知、制定签约后的付款进程表、审查付款情况等等。
注意:还有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是,购房者在交付了定金之后,随着对该房产项目了解的加深而感觉不好,不想购买的时候,发展商能否退还定金?这就需要购房人和发展商在双方协议中明确何种情况下,购买者可以终止协议,拿回定金。
第三步:办理预售登记
签完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管理局交易管理科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如是外销房,则应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办理)。预售登记对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权益非常重要,只有在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后,购房合同生效。
注意:如果您买的是期房,您还是需要看发展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除此之外,由于买期房距离入住还有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您应该经常与卖房者联系,或经常到施工现场去看看,了解该房产项目的工程进度,发展商是否能顺利交房?如果不能按时交房,您应当按合同规定索赔。
第四步: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契约有预售契约和买卖契约两种,预售契约是相对于期房而论的;买卖契约则用于现房交易。立契过户是发展商和买房人进行交易、更换房屋产权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立契过户在市或各区县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时,买房人应携带购房合同正本、结算单、身份证、个人名章等,这些手续都应该是买房人亲自办理的,如果不能亲自办理而需他人代办的,买房人一定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加盖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公章(有些区县房地产交易所要求同时具有公证处的公证书);如果购房者正在外地,那么则必须在当地的公证处作公证,把公证书带回来;如果购房者正在国外,还应加盖我国驻当地大使馆的公章。
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买房人要缴纳契税、买卖手续费和印花税。
注意:在办理立契过户之前,购房者必须先到相应的市小区办或各区县小区办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第五步:办理入住
在办理入住之前,您需要交清合同款,办理结算;发展商要统一审核您的付款情况,每期付款的底单复印件都须立档保存,在最后入住时以供审核。购房人持合同就可以到物业管理公司拿钥匙,拿钥匙时,要求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在签约前,您要对公约仔细研究,充分了解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交付相关的管理费。
注意:如果是期房,那么在其竣工后,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会有一定的差异,购房者在与发展商办理结算时,应根据预售合同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若实际面积减少时,可要求发展商给予补偿,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够买商品房注意事项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尤其是购买期房时,为使自己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五证俱全”。五证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对于集体土地,国家是严禁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的。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对集体土地进行征用后,才可以将国有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进行开发。购房者在审查国有土地使用证时,要注意土地使用者的名称与开发商是否一致,是否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购房者还应注意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的土地用途和年限,土地用途应为住宅(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另当别论),使用年限应是70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开发商只有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开发商所开发土地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如果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则土地权属证明无效。购房者在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要注意开发商开发用地的实际用途、位置界限等证记载的是否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开发商所建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证明,如果开发商拿不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则意味该建筑是违章建筑。
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允许开发商开工的批准文件,只要工程投资达到30万元或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就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取得施工许可证表明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已审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已确定。购房者在审查许可证时,也要用心查看。比如根据施工许可证上记载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可以推算开发商是否会延迟交房,如果发现问题,则可以早日采取应对措施。
微商怎么做才能避免走向传销?
[律师回复] 对于微商怎么做才能避免走向传销?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重分销轻推销。众所周知,现在的微商(朋友圈卖货)赚钱的主要方式是依靠刷屏,刷屏是一种对商业秩序裸的破坏。这种急功近利、简单粗暴赚快钱的推销方式久而久之必遭淘汰。微商如果想要持久、健康的发展,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分销来解决刷屏难题。随着移动电商市场的不断扩大,口袋购物、京东微店、微盟等已开启了微商分销的争夺大战。分销是变革传统零售的有效方式。对传统行业,品牌商可以给每一个分销商开一个的后台,针对不同的分销商分配不同的二维码,每一个二维码有唯一的参数标识。每一个分销商不仅可以管理自己的粉丝、订单,也可以发展粉丝,参与分成。不同程度地解决了供货商和分销商之间利益分成的问题,达成真正的O2O,即线上线下的一体化。
2.多平台多维度推广。多平台多维度推广,简单概括就是社会化营销。很多人误以为微信有8亿的用户天生就是一个营销平台。殊不知微信的封闭性注定了它只能够成为一个CRM的的用户沉淀平台。社会化营销鼓励的是多渠道流量的聚合和分享,无论是微信、微博还是qq空间陌陌等社会化媒体,在购物越来越碎片化时代,因为你不知道用户会从哪里进来,而这些分散的社会化媒体都是用户的聚集地。
3.不囤货。囤货在哪个行业都是不健康的现象,但是追求一夜暴富的微商都认为做微商就该囤货,对于他们来说,越是敢囤货(批发和零售),就越能证明自己的势能。敢囤货,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把东西卖出去,在朋友圈向朋友推销,发展下线,招层级代理……微商做得是一种熟人生意,讲究的是一种信任经济,以囤货和发展层级代理的微商,最后难免会失控,走向灭亡。
4.重建达人经济。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全民开始进入人人电商时代,“达人推荐”已经成为用户信赖的代名词,更是影响用户购物决策的关键因素。微信是“大V”和粉丝们的阵地,大凡一个稍有影响力的大V,至少有上千好友(好友粉丝),这些大V达人可以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为自己认可的产品(品牌)背书,以此来兜售产品。无论是明星达人、自媒体达人还是草根达人,分享和推荐将是他们变现的最好方式。
5.自律规范。最后我要谈的是,要做好微商从业者必须要做到自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价格、竞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交易中的价格欺诈和虚假广告宣传,保证各类商品、服务信息的真实性,不误导、欺骗消费者,确保公平交易;以分销之名行之实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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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买的保险拒赔
面对保险公司拒赔,您可向当地保监局投诉,无果可考虑仲裁或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可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或提交非司法仲裁庭裁决。若争议仍未解决,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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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避免购买抵押商品房
[律师回复] 对于应该如何避免购买抵押商品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一些开发商在宣传新楼盘时,往往会夸大楼盘的优势,有的甚至存在虚假宣传的倾向。因此购房者一定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的承诺写入合同约定条款。因为目前我国在裁定商品房纠纷时,是以合同为依据,而并不以广告宣传的内容为依据。
2、注意房屋面积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房屋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值需要实际测量,而并非是使用面积与开发商单方确定的系数相乘的简单算法,这样计算往往是很不准确的。目前,一些开发商利用消费者难以测量出实际建筑面积的情况,单方面地虚增系数值,以吸引消费者购买房屋。对此,消费者要高度警惕,必要时,应请权威的有法定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专业测量,以得到准确的数据。
3、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当购房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协商,如果交涉协商不成,可带上相关证据到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委、房产局等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提讼。总之,在购房时如果碰到让自己权益受损的事情时,请不要听信开发商的一面之词,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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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销商品房,开发商有什么风险,如何避免?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包销开发商有什么风险商品房报销开发商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风险:
1、广告宣传是包销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细节,作为代理人的包销商往往是完成商品房广告的设计、制作并承担费用的。包销合同签订后,一些包销商从其利益出发,往往会在与煤体、广告公司、购房人交往时,作出不实宣传和承诺,这对开发商来说是个潜在的风险,包销商完成委托事务后就离开销售项目,而销售后的工作与责任全部要由开发商来承担。
2、别包销商为在包销期内确保销售,会轻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作以不合实际的承诺,若开发商对合同不进行审查,随来随盖,甚至有的开发商把公章交给包销商签约使用,那么,在盖章的同时,也埋下了日后纠纷。如果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开发商加盖公章的行为,仍视为是一种权利的话,那么开发商随时都可以放弃这种权利,使售房合同缺少必备的要件,造成合同效力的缺陷,包销商的销售权就会严重受到制约,全权包销就会随时落空。这显然不利于确立一个良好健康的包销关系。
二、商品房包销风险如何解决
(一)、商品房开发商风险的解决办法
1、开发商应在包销合同中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要求包销商在包销过程中的宣传、广告等有关资料必须得到开发商的认可,或者明确约定因包销商的不实宣传与承诺等行为造成开发商的损失,应由包销商负责赔偿。建议开发商委派律师参与包销行为的设定,以实践的角度提高包销合同的签约质量,以克服包销过程中的漏洞和缺陷,避免事后纠纷。
2、在销售过程中,开发商应多方参与并监督包销商的工作,而不是甩手不管。尤为重要的是,作为交易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开发商不宜将此项工作委托给包销商。
3、开发商在把公章交给包销商签约使用时应委派公司的专门人员或律师负责办理,或由专门人员或律师审核把关。为确保卖销双方的各自权益,双方应在包销合同中,明确由开发商掌管公章,并绝对做到专人负责,但在包销商正常合法的售房过程中,开发商应正确履行其无条件的盖章义务,不能随心所欲地自由选择,影响包销商的正常经营。
(二)、商品房包销方风险的解决办法
1、《解释》第21条规定“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只要在包销期限内,开发商就不得自行销售,否则构成违约,包销商就可以依据以上规定来主张权利。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销人可要求开发商在包销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旦开发商违约,除盈利应归包销商所有以外,开发商还应赔偿包销商因此而遭受的其他损失。当然,开发商自行销售包销人包销的房屋,会有不同的价位,因此,包销合同中应区分不同的情况予以处理。
2、按照包销合同约定,在包销人已全部向开发商支付包销款的情况下,包销人应获得全部的购房款;在包销人尚未向开发商支付包销款的情况下,购房款中的一部分是开发商依据包销合同应得的包销款额,另一部分是包销人应得的溢价利益。
3、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后,常常会出现买受人延期或不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情形,如果开发商因此对买受人提讼的,包销人可以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提出诉讼请求,主张自己的利益。当然,包销人也可以与开发商一起作为共同原告提讼,或者不参加到开发商与买受人的诉讼当中,在开发商取得购房款后,向开发商索取其应得的利益;如果开发商不予支付,包销人可以依据双方之间的包销合同对开发商提讼。
4、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后,常常会出现买受人延期或不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情形,如果开发商因此对买受人提讼的,包销人可以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提出诉讼请求,主张自己的利益。当然,包销人也可以与开发商一起作为共同原告提讼,或者不参加到开发商与买受人的诉讼当中,在开发商取得购房款后,向开发商索取其应得的利益;如果开发商不予支付,包销人可以依据双方之间的包销合同对开发商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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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回避是如何适用的 (1)侦查人员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权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军队保卫机关和狱侦部门行使。因此,上述机关承担侦查工作的人员都属于回避的适用人员范围。 此外,在侦查阶段,有权参与对案件进行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侦查机关或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成员,也属于适用回避的人员之列。 (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包括负责案件批准逮捕、审查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以及有权参加案件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成员。中国人民检察院实行承办人员阅卷、调查、集体讨论,检察长决定,重大问题提交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办案制度。如果仅对承办人员回避,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成员排除在适用回避范围之外,显然与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相悖,也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此外,参加过本案侦查的侦查人员,如果调至检察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检察人员。 (3)审判人员这里所指的审判人员,既包括直接承办案件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也包括有权参与案件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院长、庭长以及审判委员会成员。因为,刑事案件的审判,除由合议庭开庭审理、评论、作出判决裁定外,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难以作出决定时,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如果院长、庭长以及审判委员会成员具有法定回避理由而不回避,势必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因此,他们应当是适用回避的对象。《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原审人民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第206条规定: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根据上述规定,担任过刑事案件某一次审判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次担任该案的审判工作,他们应当回避。如一审对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按审判监督程序重审的案件,一审或二审合议庭成员应当回避;原承担某一案件一审审理工作的法官,因工作原因调至上级,他不能成为该案二审合议庭组成人员。同理,曾参加过本案侦查、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因为他们在前一诉讼阶段所形成的对案件的认识,可能带入后一诉讼阶段,造成先入为主,主观片面,妨碍后一阶段诉讼工作的公正进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一审重新作出判决,当事人再次上诉,原二审合议庭成员不必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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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组合注册有哪些弊端,如何避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商标组合注册有哪些弊端 1、风险增加: 组合注册的风险更大,反之分开注册的风险更小,对于中文商标、英文商标及图形商标组合注册的商标,商标局会将其拆开来分别审查,只要有其中一个元素跟他人商标中的相同元素构成相同或近似,则该组合申请就被判定商标整体驳回。如:某企业要注册“蓝瘦LANSHOU及图形”,但“图形元素”中存在近似风险,则该企业申请的商标将被整体驳回。 2、使用不便: 组合申请,使用时则必须按照之前提交到商标局的格式使用,使用时不方便,不灵活且不能拆分,不能换位置,绑定死了;而单一注册则非常灵活,可使用,亦可随意组合用。可以单独使用,可以组合,对于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上用非常方便,如果想印商标标志的面积本来就小,组合使用不仅影响的商标的美感且不便于消费者识别。 3、时间增加: 组合注册的商标其审查速度会比单一注册的商标相对较慢,因为每部分都要分开审查,但单一注册则互不影响。 4、费用问题: 组合注册的商标费用少,单一注册的费用多。组合注册为一个商标是一份的钱,单一注册是要多几份钱。虽然表面成本增加了,但是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无形效益要远远大于分开注册的这笔费用。 单一注册和组合注册各有利弊,长远来说,单一注册的优势更明显,商标使用时可随意搭配使用,单一注册在申请大大提高商标注册成功几率的同时,又能增强商标在注册成功后的商标防御能力,便于商标后期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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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免保险公司拒赔,请注意:按期全额缴保费,确保理赔服务;填保单时细致谨慎,理解条款含义,信息完整精确;遵守合同条款,了解理赔标准及免责内容;事故发生后立即报案,保存相关证据如报案记录、医疗证明等,以便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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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避险成立的条件是,所避免的损害不能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律师回复] 所谓必要限度、公共利益;三是动物的袭击紧急避险,所采用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而保全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自然灾害,是指已经发生的危险将立即造成损害或正在造成损害而尚未结束。紧急避险的成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 ( 2)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即为了避免本人遭受的危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即紧急避险的目的。 ( 3)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即紧急避险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危险的主要来源有四种,是指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适用于职务上,是指紧急避险对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不能超过必要限度、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危险的损害。 ( 4)紧急避险的对象条件。所谓危险正在发生:一是人的危害行为;四是人的生理疾患: ( 1)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 5)紧急避险的可行性条件,即紧急避险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 ( 6)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即通过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紧急避险还有例外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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