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保险赔不赔车损

最新修订 |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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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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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根据相关法规,出租车保险理赔额度在80%-95%之间。驾驶员的责任程度决定赔偿比例,全责为80%,主要责任为85%,同等责任为90%,次要责任为95%。出租车保险通常由公司决策,考虑车辆数量和费用,多通过合同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额确定需谨慎,避免超额投保。
出租车保险赔不赔车损

一、出租车保险赔不赔车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租车所购买的特定保险,其理赔额度通常在80%-95%之间浮动。具体而言,在发生交通事故并判定驾驶员承担责任的状况下,保险公司将按照驾驶员所担责程度的比例,对所有应支付赔款总额进行赔偿,赔偿比例范围在80%-95%之间(剩余部分则属于保险条款规定的免赔范畴)。若驾驶员在事故中承担全责,则赔偿比例为80%;若主要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则赔偿比例为85%;若事故双方均有责任且责任相等,则赔偿比例为90%;若驾驶员仅承担次要责任,则赔偿比例为95%。

值得注意的是,出租车作为具有商业性质的运输工具,其所有权通常归属出租车公司,因此,关于车险的投保决策亦属于公司的重要事务。鉴于出租车保险理赔事宜的复杂性,出租车公司会审慎评估其实际需求,以决定是否为车辆投保车险。唯有如此,在遭遇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方能获得充分的保障。鉴于出租车公司所管理的车辆数量庞大,投保所需费用亦颇为可观,故通常会采用与保险公司签署合同的方式进行投保。出租车保险保额,通常是指车辆损失险的保额。所谓车辆损失险,即负责赔偿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车辆本身遭受的损失。此乃车险中最为核心的险种。在一般情况下,出租车司机选择车辆损失险的保额时,多倾向于采用第三种方式进行确定。

然而,确定投保金额并非越低越好,亦非越高越好,否则便构成了超额投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二、出租车误工费赔偿标准有哪些

误工费用的具体金额将依照受害者所遭受的误工时间及其个人收入状况而作出判定。对于误工时间的认定则需要通过受害者所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正式文件来予以确认。如果受害者因为受伤导致残疾并长期无法工作,那么他们的误工时间甚至可能会计算到伤残鉴定结果出来的那一天为止。在其他情况下,如果受害者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将会按照他们实际损失的工资收入进行计算。然而,若受害者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将以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作为依据来计算相应的误工费;如果受害者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说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也可以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区同一或类似行业在上一个年度的从业人员的平均薪酬来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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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出租车的停运损失也不即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行业职工”的误工费,其司机在车辆因维修而不能进行运输期间没有任何额外支出,只损失了这期间的工资收入即误工费。但出租车司机不但要损失保险、治理、税款等用度,更重要的是损失了在正常情况下出租车逐日必定的可预期的运营收入。按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尺度》中关于“交通运输仓储邮政行业职工”误工费的尺度赔偿出租车司机的停运损失显然有悖公平原则。因此,确定出租车运营收入的最佳方法就是通过计价器的记实。出租车行业因其职业的特殊性,收入因人而异、因车而异。其车型的优劣、司机的技术以及司机的勤奋或懒惰对于出租车的收入都有巨大影响。而计价器如实记实出租车的运营,通过计价器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运营收入,且运营记实可以直接从计价器打印,利便可靠。通过计价器的记实计算出租车的停运损失能够最大程度地贴近出租车司机所遭受的真实损失,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充分赔偿,真正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出租车停运损失标准应当如何计算:注意误工费与停运损失的区别:性质不同,停运损失是车辆所有人或者实际支配着可以主张的费用。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无论赔偿多少费用,都不应当超过被损机动车实际能够创造的价值总和。以出租车为例,如果驾驶的出租车时自己的车辆,挂靠在出租车公司里,那么可以主张误工费,并且主张向出租车公司缴纳的“份子钱”。因此出租车停运损失的计算方式应当是:出租车运营的实际收益人举证证明实际造成的损失。如出具同一出租车公司的其他若干车辆近期的日平均营运收入和每天行程,就可以计算出具体每天每位司机的收入和车辆营运的收入的总和。司机的收入由误工费主张,营运的收入由停运损失项目主张。如果您是一名出租车司机,请记得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这对您维护权益、解决纠纷都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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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物致人损伤怎么赔偿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致第三人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的情形,主要有六种:
(一)租赁物本身有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害,这实质为产品质量责任的承担问题。《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具有缺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应由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在租赁物由于自身缺陷致人损失的情况下,承租人既不是生产者也不是销售者,当然不承担责任。租赁公司也不应当承担责任,原因在于:融资租赁的特点是“融资”兼“融物”,租赁公司的地位更类似于融资者而非销售者;在融资租赁中,租赁公司并不与租赁物件直接发生联系,不具备有关的商品知识、信息、检验技术和手段;融资租赁的实质是承租人从供应商处购买物件由租赁公司垫付价款,买卖关系实质存在于承租人和供应商之间。在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期间,出租人虽名义上享有所有权但并没有真正使用、收益租赁物,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造成他人损伤。在融资租赁情况下,标的物为用于交通的车辆,因之造成他人损害是否应由出租人承担责任呢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融资租赁中,判断谁为责任承担方,依民法判例及学说,关键在于判断谁是经营者。判断经营者的标准有两条:一是运行支配,二是运行利益。对车辆的运行拥有运行支配并享受运行利益的人,是经营者,应对车辆造成他人损失负赔偿责任。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对车辆运行拥有运行支配和享受运行利益权,因此,承租人应作为经营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尽管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并收取租金,但租金只是其投入资金的分期偿还,并非是出租人获得运行利益,因此,出租人不负担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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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污染环境责任问题。如果租赁物造成环境污染是由于承租人过错造成则由承租人承担责任,如果由于租赁物本身存在缺陷造成,则由出卖人和生产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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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承担。知识产权的受让方与使用者实际为承租人,故应由承租人承担责任。若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则两者承担连带责任。出租人的地位实质是为承租人融资买物,而且并不实际占有、使用物件,故发生侵权行为时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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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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