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车撞叉车保险赔不赔
叉车无道路使用权,倘若此类事故发生,便不被视为交通事故,同时亦未为其购买任何保险。因此,保险公司并不对此类事故负有赔偿之责。关于赔偿问题的明确判断,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责任认定来进行分析,并由造成事故的全责方或者主要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应当及时请交警部门开具事故认定书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随后再根据受害人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在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额度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超出该保险额度,则需由事故责任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货车撞倒电线杆导致人死亡赔偿责任如何界定
如若发生意外导致电线杆倾倒,通常情况下,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拥有交强险以及商业险的车辆中,在事故处理完毕并支付相应赔偿费用后,车主可依照规定程序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请求。通常情况下,一根普通的钢筋混凝土电线杆的成本包括原材料采购、制造加工费用以及人工薪资等方面,其总价值大约在数百元至一千元人民币之间,这恰好处于交强险的理赔范畴之内。
然而,如果损失金额超出两千元,那么超出的部分将由第三者责任险负责赔偿,而剩余部分则需由个人自行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若因事故引发大规模停电事件,可能会面临法律诉讼的风险。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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