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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日清积休还有哺乳假吗
女性员工在依法享受产假之余,仍具备申请额外延长哺乳期间的合法权益。延长的具体期限须由雇佣方与员工共同商讨并达成共识。
值得强调的是,在日常的工作时间表内,雇主应对正在哺乳阶段的女性员工特别设立至少1小时的哺乳休息时间。对于设有众多女性员工的用人单位,更应该依据实际状况与广大女性员工的切实需求,全方位地建立健全相关的卫生设施,如妇女保健室、孕妇休息室以及哺乳室等,从而有效地解决女性员工在生理健康以及哺乳照料方面可能面临的各种问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工作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工作日的加班费计算方式为:以员工当月的基本工资除以当月应当被记入薪酬体系中的总工时数,再乘以150%作为系数,然后将所得结果乘以实际加班天数得出最终金额。
然而,企业因生产运营的需求,必须在事先得到工会及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原则上每天的延长时长不允许超过一个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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