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楼顶漏水谁负责
在建筑结构中,顶层房屋发生渗漏无法避免地会影响到相临楼层,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情况下,负责建筑物的物业方需要为相关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依照与业主们签订的物业合同内容以及物业的实际使用特性,妥善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用部位进行维修、保养、清洁、绿化以及经营管理等职责。
然而,若经调查发现,造成顶层房屋渗漏的原因系人为因素所致,那么,相应的赔偿责任应由实施不当行为的责任人来承担。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二、高层楼房地震倒塌谁负责
若房屋发生倒塌事故,该问题由民政部门进行负责管理。在情况被认定为自然灾害时,当事人可向村集体组织、农业相关管理部门以及民政事务部门进行反映和寻求协助。为了妥善处理这种情况,国家会专门划拨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资金,用以援助那些受灾严重的居民群体,并尽可能给予他们必要的生活支持和帮助。若是当事人家中拥有相关人身意外或财产损失方面的保险,则需及时与所投保的保险机构取得联系以获取赔偿。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