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是被征收人吗

最新修订 |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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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确实,若对方未履行义务,租赁方有权通过民事诉讼追究其违约责任。合同中虽规定政府拆迁补偿与租赁方无关,但特别强调仅出租方免责,对租赁方装修的设施设备需按市场价赔偿。租赁方作为利益相关者,应及时关注征收补偿方案,了解自身权益,并积极参与征收过程,保护合法权益。请牢记“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未收到补偿前,租赁方有权拒绝搬迁。
承租人是被征收人吗

一、承租人是被征收人吗

确实如此。倘若相对方未履行相应义务,那么租赁方便有权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究其承担违约责任。即使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因政府拆迁所致的补偿事宜与租赁方无关,也需特别强调仅出租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对于租赁方进行过装修和装饰的设施设备等仍需按照市场价格予以赔偿

同时,鉴于租赁方作为利益相关者,一旦获悉租赁房屋将面临征收,租赁方应及时关注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征收补偿方案,详细了解自身在拆迁过程中所能享受的各项权益,并积极参与到整个征收过程之中,以合法、及时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务必铭记“先补偿后搬迁”乃是国家征收的基本原则,在尚未收到补偿款项之前,租赁方完全有理由拒绝搬迁。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是否能继承

在承租人离世之际,租赁合同将无法被其继承人所承继。倘若承租人生前确实曾与其共同居住之人或者共同经营之方共同享有这套房屋的使用权,那么这些人便可依据原来的租赁协议,以合法的名义继续维持租约。

然而,若承租人在生前并无相关的共同居住之人或共同经营之伙伴,其亲人或者法定的继承人想要继续租赁这个房子的话,就必须先和出租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与协商,以期能重新签订一份全新的租赁协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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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是被征收人吗
确实,若对方未履行义务,租赁方有权通过民事诉讼追究其违约责任。合同中虽规定政府拆迁补偿与租赁方无关,但特别强调仅出租方免责,对租赁方装修的设施设备需按市场价赔偿。租赁方作为利益相关者,应及时关注征收补偿方案,了解自身权益,并积极参与征收过程,保护合法权益。请牢记“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未收到补偿前,租赁方有权拒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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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承租人算是被征收人吗
[律师回复] 1、既然认为承租人具有被征收人的地位,具有原告资格,对于因征收造成的财产损失,法院就应当判决征收人予以行政补偿。从实质化解争议角度考虑,应当直接判决补偿数额。不是所有承租人都不具有被征收人的地位。在承租的房屋土地上有添附,或者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承租人,征收不仅会影响房屋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会对承租人享有的添附和独立经营权造成损失,征收部门应当对该类承租人予以补偿。当然,如果对添附的产权有争议的,征收部门可以不区分产权人,作出补偿决定,对有争议部分予以提存,待争议双方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争议后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主体或份额予以发放。不是说简单将承租人的权利补偿给土地房屋的权利人,然后再让承租人去通过民事诉讼向产权人追索。
2、征收部门未对承租人补偿,承租人起诉有权作出征收决定的区政府履行征收补偿法定职责,对其进行补偿,应当也没有问题。当然,如果承租人起诉征收管理部门与产权人达成的征收补偿协议,也是可以的,但最好的结果就是撤销涉及承租人权利的部分。实体权利救济还要由承租人与征收部门达成协议或由区政府另行作出补偿决定。相反,直接起诉区政府更能直接解决承租人的补偿问题。如果有钱不交,当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时怕是没钱交。此时,国土局应当行使单方解除合同的优益权,并责令限期交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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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是被征收人吗
确实,若对方未履行义务,租赁方有权通过民事诉讼追究其违约责任。合同中虽规定政府拆迁补偿与租赁方无关,但特别强调仅出租方免责,对租赁方装修的设施设备需按市场价赔偿。租赁方作为利益相关者,应及时关注征收补偿方案,了解自身权益,并积极参与征收过程,保护合法权益。请牢记“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未收到补偿前,租赁方有权拒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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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租用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承租者和土地承包者需要如何分配土地征收补偿
[律师回复] 租用的农村土地被征收了,承租者和土地承包者应该如何分配土地征收补偿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后,物权并未发生变动,因此对其补偿应做如下处理:
一、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第
(2)款规定: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接包人、承租人在接收土地后,会投入大量的劳力与资金,作为实际用益人就依法享有地上青苗的物权取得权,青苗补偿费作为青苗的代位物,当然应由青苗的所有权人取得。因此,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被转包、出租后承包地被征收的,应依下列规则确定青苗补偿费的归属:
(1)当事人之间在转包合同和出租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
(2)当事人之间无明确约定的,由资金和劳力的实际投入人取得。
地上附着物是指房屋等建筑物和其他构筑物。如果地上附着物由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修建,在转包和出租时接包人和承租人仅依约定取得附着物使用权的,则附着物补偿费归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 如果在转包和出租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由接包人和承租人取得所有权的,则附着物补偿费归接包人和承租人所有。
二、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后,接包人、承租人对承包地的用益权是一种债权性权利,属承包地的债权性利用方式。因此,接包人、承租人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的补偿权利人,其无权请求土地补偿费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该笔补偿费应由作为物权人的转包人、出租人取得。
应当注意的是,接包人、承租人作为征地的利害关系人并非毫无权利。当其权利受有损害时,应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转包人和接包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事先在转包合同、出租合同中约定承包地被征收时对接包人和承租人的补偿方式和补偿计算标准; 二是当事人在转包合同、出租合同中未作任何约定的,可以选择以下三种规则之一处理:其
一,若通过调整土地,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重新取得等质、等量的承包地的,当事人之间的转包合同、出租合同继续于调换地上存续,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物作出变更即可; 其
二,由接包人、承租人直接向征收人请求补偿; 其
三,由接包人、承租人向转包人、出租人依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补偿。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而言,变更合同标的物和向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请求补偿的规则更具可操作性。
安置补助费的归属问题,关键在于接包人、承租人是否属于被安置的对象范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35 条的规定,接包人应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但对承租人却没有任何的身份限制。由于征地安置的对象限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而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包人属于安置的对象范围,而承租人要视其是否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定。如果承租人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当然无权要求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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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被征收如何赔偿承租方?
应该要赔偿土地租金的差价,再者就是附着物补偿费,以及还有青苗费,这笔补偿费需要由承租方与出租方进行协商,对于土地的补偿费就会由土地的使用人获得,如果对补偿有异议就可以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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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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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房屋被征收,承租人权利如何维护?
在司法实践中,征迁过程中的承租人的权利往往被侵害,行政机关忽略承租人权利认为出租人应对其补偿,出租人认为房产归其所有,承租人无权获取赔偿,侵害了许多承租人的利益。因此,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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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承德古玩市场以租代征可以怎样赔偿
[律师回复] 古玩市场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来修建古玩市场。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您好,想问一下,一个中山的人在肇庆市的封开县承租了190多亩地种植香蕉,目前还剩四年合同期限,现在高速建设要征地,高速路占用10亩,建设公司征用20多亩,那么这个中山市的承租人可以获得哪些土地征收补助?土地征收补助土地补偿、安置补偿、青苗补偿,青苗补偿归这位承租的人,那么安置补偿这位承租人可以拿到部分吗?如果不能拿到的话,只有青苗补偿,那承租人这30亩地剩余的合同期间不能种植,也就没有收获和产值,得到的补偿是不是不合理?而对于被征用的土地,剩余合同年限内的租金用不用退还?
[律师回复] 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三部分。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安置补助费是指,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国家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
地上附着物归地上附着物所有者所有。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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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被征收承租人能否拆迁补偿
商铺被征收承租人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政府部门决定拆迁商铺的,应当按照商铺拆迁行为给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支付停产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对承租人能否拆迁补偿的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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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厂房租赁合同注有:国家征收,提前解除合同,租方对承租方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合同期内国家征收,承租方能得到政府赔偿吗?
[律师回复]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是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保护企业承租厂房中的合法、合理利益,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厂房租赁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一、审查厂房租赁合同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对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主要应了解内容:
①厂房租赁合同中所涉及的租赁场所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厂房是否有合法的产权证件是否属于共有产权是否能正常使用,不属于危险房屋之列是否属于违规建筑等。
②租赁物基本情况,如:租赁场所的位置、租赁场所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租赁场所功能、租赁场所设施设备等。
2、对厂房租赁合同承租方主要应了解的内容有:
①法律地位;
②经营范围;
③社会信誉;
④财务情况;
⑤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上述内容是双方基本情况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建议请企业法律顾问为你服务或者企业设立法务部。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
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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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注有:国家征收,提前解除合同,租方对承租方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合同期内国家征收,承租方能得到政府赔偿吗?
[律师回复]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是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保护企业承租厂房中的合法、合理利益,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厂房租赁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一、审查厂房租赁合同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对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主要应了解内容:
①厂房租赁合同中所涉及的租赁场所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厂房是否有合法的产权证件是否属于共有产权是否能正常使用,不属于危险房屋之列是否属于违规建筑等。
②租赁物基本情况,如:租赁场所的位置、租赁场所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租赁场所功能、租赁场所设施设备等。
2、对厂房租赁合同承租方主要应了解的内容有:
①法律地位;
②经营范围;
③社会信誉;
④财务情况;
⑤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上述内容是双方基本情况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建议请企业法律顾问为你服务或者企业设立法务部。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
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你好,我是铺面承租者,铺面已被政府征收,房东已得到拆扦补偿,我们一分钱都没有得到补偿且5万块钱还没退呢我们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企业拆迁赔偿项目主要有:
一是房产价值赔偿。
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
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
二是设备设施赔偿。
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1、是政府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
2、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
3、是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所以虽然现在已有拆迁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此项目评估,但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损失差距较大。
三是停产停业赔偿。
停产停业赔偿方面在国内处理上有不同标准。有些省份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300-400元,有些省份是一半,有些省份是没有赔偿。属于可以协商部分。
四是搬迁奖励赔偿。
搬迁奖励赔偿是固定的,基本上是每平方米一百九十元左右。
无形资产的赔偿争议是最大的,一般在实践操作中比较困难。理论上是存在的,但举证和认可有比较大的难度,基本上是通过上述四块赔偿的充分赔偿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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