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对方拿到产证后我方多久消掉房产信息
房地产市场交易档案资料皆已妥善保留至今,您曾购置房屋之历史纪录将永载史册,随时可供查阅。若阁下意在取得新产屋所有权并获得首次购房证明,自购入房产之日起,待取得房产证书与土地证书(即不动产物权证书)之后便可着手申请制作首次购房证明材料。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八条原始登记凭证可按照下列范围查询:
(一)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权利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二)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
(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
二、对方拿着速效救心丸要挟我写下的欠条管用吗?
针对含沙射影,逼得您不得不写下借据的情形,假如此事已经发生,那么您当然享有报警的权利。而且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借据是完全可以被撤回的。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如果甲方或者乙方的代理人,采取了威吓或恐吓的策略,使得另一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了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这个受威吓一方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这次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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