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补助什么时候发放
通常情况下,此项资金的发放时间会定在每个财年中的第三个季度。
另外,市级和县级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会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审慎评估每位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且合格。经过严谨的评估后,对于任何符合申请条件者,都会通过公示这个环节来征求公众的意见。如果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那么这些申请人就会被正式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对象,同时他们的信息也会被公之于众;而对于那些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则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他们并详细解释原因。若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向市级或县级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该部门将会联合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再次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最终的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二、公租房住够五年怎么办
公共租赁住房的最长租赁期限设定为五年。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若需延续租赁,承租人应至少提前三个月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局提出续租申请。待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查并确认符合续租条件后,方可继续签署新的租赁协议。若承租人未按照上述流程上报续租请求或者未能通过审核,租赁期满后须立即撤离物业并恢复至原始状态。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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