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上,若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那么由此引发的相关诉讼费用应由何方负担呢?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被保险人为第三者带来损害后,由于保险事故引起的仲裁或诉讼,其所需支付的相应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及其它合理且必要的费用,除非在保单中另有明确约定,否则均应由保险人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面包车运输危险品处罚多少钱
涉及面包车运输危险品的问题,通常是由县级以上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处理,并不是由派出所负责。依照相关规定,县级以上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权勒令经营该业务的面包车立即停止运营,对任何非法所得均应予以没收,并处以违法所得双倍甚至到十倍之间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