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保了10年还能拒赔吗
1.若投保人故意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患上某种疾病,那么保险公司将不对其进行保险金的赔偿。但是,如果投保人已经缴纳了足够二年及以上的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则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向其他合法权益人员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然而,如果受益人蓄意让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患病,或者试图杀害被保险人但未能成功,那么这位受益人将会失去他/她的受益权。
2.对于那些以被保险人死亡作为支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正式生效或合同效力得以恢复之日起的两年内,如果被保险人选择自杀,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除非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保险公司遵循上述条款而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他们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3.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故意犯罪或者拒绝遵守法律所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导致自身伤残或死亡,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会对其进行保险金的赔偿。同样地,如果投保人已经缴纳了足够二年及以上的保险费用,保险公司也应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二、保险保单属遗产继承者有知情权吗
保险金额并不符合遗产的定义。实际上,保险金额仅仅归属特定的受益者。当某一保单在预先设定的条件得到满足时,保险公司会向受益人为已故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因此,若被保险人不幸离世,他或她的保险金额将会由相应的受益人依法提领。
然而,人身保险金额能否认定为遗产并得以传承,则须依据被保险人的特殊情况来审慎判定。如果被保险人已经明确地指定了受益人的话,那么在他或她离世之后,应按照规定将人身保险金额付诸所指定的受益人之手;但若其未曾指定任何受益人,此时,人身保险金额将划归为遗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法定遗产继承人进行处置。
此外,关于遗嘱,必须注意到,法定遗产继承人对于遗嘱内容是没有知情权的,除非立嘱者自愿披露遗嘱信息以通知其继承人。遗嘱实质上代表逝者在生前对其个人财产的一种分配上的意愿,而在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只有通过遗嘱才可能了解到适当的遗产分配。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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