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地区13家热门亲子鉴定机构名录(附2024年最新鉴定中心名单)

最新修订 | 2024-07-31
浏览10w+
在南宁随着现代生物科技的飞速发展,亲子鉴定已经不再是科幻小说中的情节,而是越来越多家庭解决疑虑、明确关系的现实选择。亲子鉴定,这一科技手段,不仅为家庭带来了明确的血缘答案,更在无形中加深了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纽带。
南宁地区13家热门亲子鉴定机构名录(附2024年最新鉴定中心名单)

在南宁随着现代生物科技的飞速发展,亲子鉴定已经不再是科幻小说中的情节,而是越来越多家庭解决疑虑、明确关系的现实选择。亲子鉴定,这一科技手段,不仅为家庭带来了明确的血缘答案,更在无形中加深了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纽带。

南宁亲子鉴定咨询机构

南宁桂西基因

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泰安大厦26层12号写字间

业务范围: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预约、胎儿产前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上户口等DNA鉴定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且不仅限于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区、横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及周边城市(桂林、贺州、梧州、柳州、来宾、贵港、玉林、河池、钦州、北海、百色、崇左、防城港)。

中心简介:南宁桂西基因是一家专注于生物领域基因检测咨询服务的机构,依托第三方实验室提供高通量、高准确度的DNA鉴定方案。实验室配备先进设备,如AB公司3500XL遗传分析仪和illumina测序仪,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客户信息安全,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公平、公正、真实的咨询服务及结果。

南宁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名单

1、南宁市金盾鉴定所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89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鉴定所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

3、广西公仆鉴定中心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

4、南宁市中一鉴定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7号4号楼16层

5、广西众邦鉴定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2号金旺角大酒店附楼3楼

6、广西金桂鉴定中心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B座4层

7、广西正廉鉴定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竹溪苑商业楼A座A302、A303、A305

8、广西科桂鉴定中心

地址:南宁市竹塘路5号物业综合楼

9、广西天弘鉴定所

地址:南宁市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B

10、广西公众鉴定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6号

免责声明:以上机构信息来源国家鉴定名录网,皆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内容不构成办理、咨询建议;如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可及时留言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在收到后将采取相应措施。

亲子鉴定正规机构特征

1、正规亲子鉴定机构的资质:DNA亲子鉴定机构和其他公司一样,必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2、正规亲子鉴定机构鉴定人资质:DNA亲子鉴定机构必须具备相关业务的专业人才,并且必须要有鉴定人资格证,证明其在该领域的专业性,在选择正规DNA亲子鉴定机构时,一定要了解其是否有在职鉴定人。

3、正规亲子鉴定机构的设备和专家资质:亲子鉴定需要专业的设备实验室,采用更新的亲子鉴定设备,鉴定结果才准确,,如果采用过时的实验室设备,鉴定结果准确度将会被持有怀疑。另外,需要查看机构持是否配备相应数量的亲子鉴定资格专家。

在南宁做亲子鉴定多少钱?

常见的鉴定项目包括父子亲子鉴定、母子亲子鉴定以及其他亲属关系鉴定。父子亲子鉴定是最常见的一种,其价格通常在1800元-2800元之间。其他亲属关系鉴定的价格会更高一些,一般在2000元-3000元以上。

个人亲子鉴定费用大致在1800元-2800元左右,而司法亲子鉴定费用则在1800元-2800元左右。无创胎儿亲子鉴定的价格则较高,大约在3800元-4800元左右。

南宁做亲子鉴定的费用因多种因素而异,个人亲子鉴定的费用在1800元-2800元左右,司法亲子鉴定的费用在1800元-2800元左右,而无创胎儿亲子鉴定的费用则可能高达3800元-4800元。在选择亲子鉴定服务时,建议综合考虑价格、机构的信誉度和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备注:以上亲子鉴定价格供参考,并非唯一标准。建议在进行亲子鉴定咨询相关机构询问亲子鉴定费用变动情况。

南宁司法亲子鉴定注意事项

1、选定做亲子鉴定的正规机构,做好咨询和预约;

2、在约定时间到达鉴定机构。参与鉴定的双方、三方都需要带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真实有效地证明到亲子鉴定机构。在鉴定机构填写司法委托手续、在采样单上录指纹、拍照、签字;

3、鉴定机构工作人员给被鉴定人采样。样本通常为指尖血痕等。

4、缴纳费用。可以现金支付或者移动网络支付。

5、样本被送往实验室进行dna提取和纯化、样本检测分析、计算,最后整理结果。

6、结果一般会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三份会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送到委托人手上的。

南宁进行亲子鉴定的流程,可以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两种情况:

1、进行司法亲子鉴定通常需要以下步骤:

书面委托是必需的。全家参与的鉴定或成年子女的单亲鉴定可以直接在鉴定中心进行委托手续。对于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单亲鉴定,必须在律师事务所、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委托手续。

身份核验是鉴定过程中的关键一步。如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明,鉴定中心可能不受理委托,但委托机构可帮助出具证明。

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未成年个体须提供出生证明或其他相关文件。

鉴定过程和结果将被保密,保密对象包括委托人、被鉴定人的个人信息和鉴定结论。

通常采用血液样本进行鉴定,而当日采集血样不需要空腹。

2、个人亲子鉴定流程则更加简单和保密:

个人亲子鉴定注重隐私和保密。

流程简化,可以匿名进行。

可以选择邮寄样本或现场采样。

不需要提供任何身份证件。

鉴定结果仅限于委托人本人知晓。

南宁市DNA亲子鉴定结果怎么看?

结论是根据分析说明的计算结果所得,肯定亲子关系或否定亲子关系一般用支持和排除来下结论,如支持×××是×××的生物学父亲(母亲),着为亲生关系。如排除xxx是xxx的生物学父亲(目前)则为非亲生。

在南宁进行司法亲子鉴定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这些证件是确认鉴定对象身份的重要依据。

身份证明申请:如果没有上述证件,需要向乡镇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申请身份证明,以确保鉴定流程的顺利进行。

所有鉴定对象实名参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需要实名参与鉴定,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

在南宁进行隐私亲子鉴定时,只需要提供被鉴定样本即可,无需提供身份证件。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5.5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南宁地区13家热门亲子鉴定机构名录(附2024年最新鉴定中心名单)
一键咨询
  • 165****04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5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4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7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6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3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2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8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7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6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合肥市司法鉴定中心
安徽顺达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安徽爱民司法鉴定所、安徽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安徽新安会计师事务所、安徽中和司法鉴定所、安徽全诚司法鉴定中心、安徽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安徽中信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瑞普司法会计鉴定所。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同学是公司焊接职工,因上班时被钢板撞伤胳膊,导致手臂骨折,在医院缝了一针,医生说今年不能上班,需在家休养,你好,供热员工工伤手伤残鉴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给您十级伤残的符合您伤情的鉴定标准
)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您看是不是符合您的伤情,
建议您申请做伤残鉴定。这样的话,有一个想单位索取赔偿的最有效的法律依据。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点击采纳
假如 食指殖皮一块和中指一关节不能动了,如这样是几级呢 补充回答:
就您所述,食指殖皮一块和中指一关节不能动,我看您符合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的第7,和6,条。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如果评残成功十级伤残的的赔偿标准是;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完毕满意请采纳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59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我想起我下您关于热射病后工伤鉴定等级是怎样的,我家公最近因为热射病所以需要住院养伤,我就想咨询下您,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以下是你咨询的热射病后工伤鉴定的答案。
中暑是指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中、或在炎热环境中进行体力活动引起机体体温调节功能紊乱所致的一组临床症候群,以高热、皮肤干燥以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特征。
中暑是物理因数导致的职业病,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四)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中暑本身不构成伤残等级,但中暑可以发展为热射病,引起器官损伤,从而构成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国卫疾控发〔2015〕92号
四、物理因素
(一)高温
1、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中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名买房,小心房财两空
1.出名人反悔,而借名人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代理关系以及资金支付的事实,借名人便很难取得房屋或收回购房款。2.出名人身负外债,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名下的房屋拍卖抵债。3.出名人死亡,其名下房屋很可能会被子女继承。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本人在供热公司上班,是一名合同工。今年2月份上班期间锅炉炉灰塌方,造成本人面部轻2度烫伤,双手深二度烫伤,双脚深三度烫伤(没有做伤产鉴定),经过治疗基本康复,但是留下了走路不方便,不能长时间站立以及蹲着的后遗症,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和生产,目前还在单位上班,有一定的工资收入,还可以维持生计。治疗期间的费用是公司承担的,其他一切费用都是个人承担的,现在(10月份)公司提出要我提交赔偿申请,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先看好伤再说吧,不然跟老板关系弄毛了就对你不利了。在一年之内可以申请工伤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我的朋友在饭店吃饭时跟人发生争执,被对方用刀捅伤,想咨询问问刑事附带民事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律师回复] 你好
一、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相关条款中,没有直接列明“左手尺骨和筋断裂”属于重伤。《伤情鉴定》必须由专业法医,主治医生的意见只是个人看法。
二、《伤情鉴定》的条件是治疗终结,或者手术治疗终结,仅剩康复疗养的情形。“左手尺骨和筋断裂”可能危及手掌的功能,估计需要等抽钢针后、视恢复情况而定;因此目前不能做《伤情鉴定》,《伤残评定》也是同样。
三、无论是普通的打架(治安)纠纷或者刑事伤害案件,《治安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没有赋予公安机关强制行为人支付医疗费的权力。
四、《伤情鉴定》由公安机关调取鉴定所需的资料,你不必担心;《伤残评定》不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需要你自行解决,而且程序比较复杂,建议在当地委托律师代理。
五、能否获得法律援助,不是以你受到的伤情为标准;一般需要经济困难证明,具体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六、既然公安机关使用了取保候审措施,那么说明案件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你可以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出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以刑事案件处理完毕为起算点。
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向法院提出,不过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公安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进行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
建议,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鉴于赔偿项目、标准、证据的复杂性等原因,最好聘请律师代理或者申请法律援助。
通过上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司法鉴定中心对于笔迹如何鉴定?
我国司法鉴定中心对于笔记鉴定的规定是:需要由双方其中的一方提起;进行鉴定的文件材料必须要保证真实有效;对于笔迹鉴定的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异议申请二次鉴定;鉴定笔迹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老师您好,我13年购买了一款20年期的年金附加重疾险,重疾险是一年期的,年金每年产生的分红自动续保(相同费率保证续保类型),投保时因对如实告知不了解未告知,我体检有三高(稍超一点),从没住院和门诊,还有我家族有早于60岁过世的(59岁),请问我这份附加险受两年不可抗辩保护吗?这里我提出我的观点:1.这份附加险合同有写明2年后不能以未如实告知原因解除合同,我查了很多单纯一年期的产品,没有两年不可抗辩条例,是否代表我投保的这项产品受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护2.这个附加险每年自动续保后合同成立日如果以原合同计算,那就受两年不可抗辩保护了,如果算作重新签订合同计算的,保险公司在我自动续保时未重新要求我告知,我理解我无违反未如实告知规定3.附加合同表明合同成立日与主合同相同,是否表明我这份附加险与主险同一样受不可抗辩保护。4.根据2006年保监会颁发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保证续保不超过一年的健康险应属长期健康险,我这个附加险属保证续保的一年期险,按这办法规定属长期健康险了,应受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护。
[律师回复] 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范围
  
1、不可抗辩条款适用于寿险合同。通过研究上文中不可抗辩条款的产生背景,可以发现不可抗辩条款与寿险合同密切相关。而且,在实践中,人寿合同一般时间较长,投保风险大,保费多,而保险事故又大都在投保后的很长时间中发生,如果一旦保险事故发生,投保人因投保时告知瑕疵而得不到理赔,那么投保人利益将得不到保障。因此有必要设立不可抗辩条款,使该人寿合同经历了一定时期变成不得任意解除的合同,以此保证投保人利益,保证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信任。此外,在保险实践中,财产保险多为短期保险,达不到不可抗辩条款要求的二年期限,而且,不可抗辩条款是对人的生存价值进行保障,并有效减轻社会对已故被保险人的家属进行扶助的负担,财产保险只是对财产和财产利益进行保证,不涉及生命价值和社会负担,因此不可抗辩条款并不适用于财产保险,而应主要适用于人寿保险。  
2、不可抗辩条款适用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过失或重大过失的不告知或不如实告知情形。从国外的立法来看,日本《商法典》明确规定恶意或重大过失不告知重大事实,或就重大事实作不实告知都可以适用不可抗辩条款;韩国《商法典》规定不抗辩条款适用的情形包括保险合同人或被保险人因故意或过失未告知重要事项或虚假告知。但是,加拿大《魁北克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欺诈性误述或隐瞒不适用于不可抗辩条款。英美保险法虽没有区分故意或过失,但也规定了欺诈性投保行为不适用于不可抗辩条款。由此可得出,虽然故意不如实告知(欺诈)可否适用不可抗辩条款在各国规定不同,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过失或重大过失的不告知或不如实告知的情形在各国规定中均可以适用不可抗辩条款。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在上班的时候受伤了,我想问一下那个关于热射病工伤鉴定方面的内容
[律师回复]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2/6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设区的市一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
3/6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6
职工发生工伤,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外,以下情况也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超过一定时限的、旧伤复发的、工亡职工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享受抚恤待遇的、工伤职工安装辅助器具的等。
5/6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然后,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诊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6/6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司法鉴定中心对于笔迹如何鉴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司法鉴定中心对于笔迹如何鉴定,诉讼活动中笔迹鉴定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民事附带刑事诉讼名词解释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出现民事附带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呢?民事附带刑事诉讼的定义是什么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民事附带刑事诉讼的知识。
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
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发生的刑事责任。
一、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时所依据的法律具有复合性特点
就实体法而言,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刑法关于具体案件犯罪构成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就程序法而言,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⒉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但法律在不同场合表述又有所不同。刑事诉讼法第77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用的是“物质损失”;同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用的是“财产损失”;刑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用的是“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理解为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经济损失三词同义,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尽管在其他场合,三者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应否包括精神赔偿问题,许多国家都经历了一个由不承认到承认的发展过程。随着人们对精神损害认识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精神损害纳入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中国法学界对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应包括精神赔偿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主张,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理由主要是,1979年颁布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时,民事损害赔偿的理论与实践都没有扩大到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限定为物质损害是有道理的。1982年民法通则通过后,中国请求民事侵权赔偿的范围已扩大到侵害人身权。侵害人身权包括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在性质上属于民事诉讼,在程序上应当受民事实体法的调整,因此,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应同样适用。
应该承认,这种观点是有道理的,也代表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一般发展趋势。但中国在1996年修正刑事诉讼法时,考虑到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没有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作出修改。因此,在现阶段,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仍限于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最高人民2000年12月4日发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款明确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2款进一步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不予受理。最高人民2002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都不予受理。
⒊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对这一条件的理解要注意两点:
⑴这里的犯罪行为是指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指控的犯罪行为,而不要求是人民以生效裁判确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只要行为人被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诉,因其行为遭受损失的人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使被告人的行为最终没有被人民以生效裁判确定为实体意义上的犯罪行为,也不影响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进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01条规定:人民认为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⑵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换言之,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据此,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既包括犯罪行为已经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例如,犯罪分子作案时破坏的门窗、车辆、物品,被害人的医疗费、营养费等,这种损失又称积极损失;此外还包括被害人将来必然遭受的物质利益的损失,例如,因伤残减少的劳动收入、今后继续医疗的费用、被毁坏的丰收在望的庄稼等,这种损失又称消极损失。但是,被害人应当获得赔偿的损失不包括今后可能得到的或通过努力才能争得的物质利益,比如超产奖、发明奖、加班费等。至于在犯罪过程中因被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失,则不应由被告人承担。此外,因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而引起的刑事犯罪,不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解决,也不能就刑事犯罪之前的债权债务问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⑶被害人受到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因被告人对其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
第一条.
第五条之规定被告人以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常见的如诈骗罪,又如抢劫过程中的被抢财物。这是因为无论是诈骗罪中被骗的财物价值,还是抢劫罪中被抢的财物价值,均已经过价值鉴定,在刑事审判过程中都是明确、可知的,无需经过审理程序即可判定。而因人身权利遭受到的损失,例如故意伤害造成的人身损害、抢劫罪过程中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这里指由于暴力行为造成的损失,例如衣服扯破等等),则需要经过审理才能判定赔偿数额。前述无需经过审理的物质损失,合议庭在判决时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该份判决生效后可以作为执行依据,无需被害人走其他诉讼途径,可以说是节省了诉讼资源。
三、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如下: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五条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怎样选择亲子鉴定中心?
亲子鉴定是法医学鉴定的项目之一,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建议到当地正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具体可咨询本市司法局或本省司法厅,查询本省司法鉴定机构名录。目前社会上声称能做亲子鉴定的机构很多,建议谨慎选择,以免上当。价格一般3000左右,过高或过低也要当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计划生育 > 亲子鉴定 > 南宁地区13家热门亲子鉴定机构名录(附2024年最新鉴定中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