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改座椅后保险不赔如何处理
有关于机动车辆的改造以及相关的保险索赔问题,假如贵方的汽车在已经购买了保单的前提条件下,却因为进行了汽车改造之后而出现了意外,然而并未及时地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相关信息。那么在此种状况之下,保险公司有权利按照保险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商业性的车辆损失保险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发布书面形式的拒赔通知书。拒绝赔付的理由在于,在整个保险期间之内,被保险的机动车辆由于实施了改造或者是加装等行为,导致了被保险车辆的风险程度有所提高,但是并未及时地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保险人,从而引发了事故。
因此,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二、汽车改色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关于汽车颜色变更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主要涵盖以下要点:
首先,车主应当对自身车辆的违规行为进行仔细查证,如若发现未进行处理的违法行为,务必先行妥善解决。
其次,备齐相关证件资料以及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其中涉及到的证件资料主要为车主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件,机动车行驶证的原件等等。随后,将上述准备妥当的申请材料交由车辆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再依约时间缴纳车辆并接受检验。自接收到申请的日期计算,车辆管理机关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会作出审批决定。对于符合有关法规要求的车辆,车辆管理机关将在其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批注关于变更事项的说明,并回收原有行车执照,继而重新颁发新的行驶证。
值得一提的是,若车辆颜色变更的面积占比没有超出30%,那么就无需进行车辆的变更登记;
然而,如若改色面积超过了30%的上限,就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向车管所提交备案信息,且所更换的颜色必须来源于原车辆出厂时所登记的标准颜色列表之内。
此外,变更颜色的过程中建议避免选用诸如电镀色、消防专用红(大红)、行政执法车专用色(上白下蓝)之类的特定颜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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