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及时报案保险赔不赔
在遭遇事故且未能实时通报的情况下,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能会面临拒绝赔付的困境。尽管我国相关法律对于此类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然而并未详尽地阐述相应的解决措施。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法律也明确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得知保险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但是部分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会在条款中加入相关约定,使得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向交通警察部门或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保险公司便可据此为由拒绝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可以随时离职吗
当遇到公司拖欠薪资的情况时,员工完全可以据此随时终止其就业协议,细节内容如下:一旦企业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而且充足地支付员工的薪酬待遇,那么,员工就有权利单方面选择立即终止与其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这是合法的权益。
此外,他们亦有权向所在区域的劳动行政机关进行举报,由该机构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受投诉的企业在限定周期内向员工支付所欠薪水。关于企业拖欠薪水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如下所述:首先,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以下情形:企业无正当理由扣留劳动者的薪水或者私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而没有给予相应的报酬,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告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企业对此行为做出赔偿。
其次,如果企业无事生非,恶意拖欠工人的工资,那么,遭遇此类行为的劳动者应当积极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责报告,一经核实,劳动行政机关将有权力命令企业发放拖欠的薪水、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弥补其损失,同时,还有权勒令企业按照拖欠金额的相应比例,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至于处理手法上,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第一步需要确认自身与聘用企业之间具有劳动关系的确立;
第二步,待确认劳动关系实际存在后,如果企业仍拒不交付所欠薪水,劳动者可以尝试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并要求企业补发工资;第三步,若上述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则宜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劳动监察机构申诉,或直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最后一招,如果拖欠薪水数额较大,影响到个人生活,劳动者可以考虑委托律师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追索被拖欠的薪酬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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