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人涉嫌诈骗保险公司赔不赔
电信网络诈骗是新型诈骗犯罪的一个代表,必须严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
第一,此类犯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即为公共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只限于与国家、集体以及个人有直接关联的财产权益进行破坏,而不是通过欺骗等不法手段获取其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其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目标群体亦应排除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贷款业务。
再者,从实证角度分析,这类犯罪的主要特征就是利用欺诈手段非法获取数额较大的公共和私人财产。
最后,从犯罪主体的角度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实施者通常为一般主体,即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该类犯罪的实施者。
另外,在犯罪主观方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表现出明显的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明确意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投保人和保险人是什么关系
在保险交易过程中,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并承担相应支付保险费用之责任者,即为投保人。而被保险人则是指拥有保险金索赔权力、其个人资产或身体权益受保险合同所保护之自然人或法人。附件而言之,受益人则是特指生命保险合同规定内,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亲自指定,享有保险金索偿权利之人。
《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