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洗钱会判盗窃罪吗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关于洗钱罪这一概念,它主要系为了掩盖、隐匿犯罪所得以及这些收益的来源及真实性质,从而实施特定的一系列行为。
然而,洗钱本身并非直接构成盗窃罪,但若洗钱行为涉及到了盗窃所得的财产,那么洗钱者便有可能面临被追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洗钱罪。在实践情形中,倘若某人实施了盗窃行为,随后又通过洗钱手段掩盖其犯罪所得,那么此人的行为就有可能同时触犯盗窃罪与洗钱罪两项罪名。
然而,依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一个个体不会因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两次同样的刑罚。因此,法院往往会根据具体案情来判定究竟是构成盗窃罪还是洗钱罪,抑或是将两者合并处罚。总的来说,洗钱本身并不等同于盗窃罪,但若涉及到掩饰、隐瞒盗窃所得的财产,则有可能构成洗钱罪。
至于具体的定罪与量刑,则需根据案件的详细事实和情节进行综合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洗钱会被刑事拘留吗
确实如此,洗钱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其中就包括了有可能会被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来自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违法所得及其所产生的收益,却为了掩盖、隐瞒这些资金的来源和性质,而实施了相关的金融交易或进行了转移、隐瞒等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洗钱罪。在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甚至有可能会由于法律的规定而遭到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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