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宅基地确权证什么时候发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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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一般需15-30个工作日,流程包括:使用权人申请→国土部门实地调查、邻方确认并制作相关资料→土地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政府签发使用权证。具体时间根据地方流程而定。
平凉市宅基地确权证什么时候发

一、平凉市宅基地确权证什么时候发

通常而言,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将耗时15个工作日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乃是土地确权的关键步骤之一,土地确权则包括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以及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两大类型。关于宅基地确权证书的发放时间,一般在15至30个工作日之间,具体的发证日期则需依据当地行政部门的办事流程而定。宅基地确权的整体流程如下所示:首先,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应向上述乡(镇)人民政府递交确权申请;其次,当地的国土部门在收到农民的申请之后,会针对农民自有宅基地的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相关信息展开实地调查、记录,同时还需经由相邻各方共同确认,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接下来的地籍测量做好充分准备;再次,经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核,对于被判定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将会予以公示;最后,在公示期间内若无任何异议,那么在公示期结束后,该宗宅基地便可由当地县级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依照第二章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平凉市盗窃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在甘肃省平凉市这片土地上,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是依据我国颁布实施的刑法法典来进行执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盗窃行为涉及到数额较大或存在多次盗窃情节时,应当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犯罪分子进行追究责任

至于具体的金额标准,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且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安全形势各异,所以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设定的金额范围内进行制定的。因此,如果您想了解平凉市关于盗窃罪的具体立案金额,建议您向当地司法机构进行详细咨询。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由于各地的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所以各地的立案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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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批准面积建设的,不予确权登记。符合规划经依法处理予以保留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只登记批准部分,超出部分在登记簿和证书中注记。
历史上接受转让、赠与房屋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转让、赠与行为发生时对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政策规定,予以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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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时间节点规定都不同
  意见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时间划分。
  1987年1月1日前,农民占用宅基地建房且至今未扩建或拆翻建的,或加层后未超过三层的。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证明,联村干部实地踏勘、签署意见,所在镇乡(街道)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1987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前,农民建房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宅基地,但属村民唯一住宅,且所占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严重影响村镇规划实施的,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在120平方米以内的未批部分进行处理(处罚)后,按土地利用现状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并按批准面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2010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在《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建房监管工作的通知》(诸政发〔2013〕20号)规定的监管时间之前,农民建房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宅基地,但属村民唯一住宅,且所占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严重影响村镇规划实施、可确定宅基地的,应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对120平方米内的未批部分进行处理(处罚)后,按违法占用前的地类补办用地审批手续,按批准面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2013年1月1日后的农村宅基地少批多建误差在3%以内按现行政策予以登记。
  拆翻建、异地建房、有悬空外挑的看仔细
  对不同类型的农村宅基地,意见也有了相应的确权登记政策。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未经批准拆翻建,超过证载面积的,但符合审批条件且无相邻权纠纷、2012年12月31日前移位建造的农民住宅,均按“无违建”创建政策处置到位后,分别由所在镇乡(街道)和规划、国土部门完善相关手续,按批准面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或非农户口人员,以合法继承方式取得农村房屋的,准予确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土地证书上注明相关信息;农民因重点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等依法批准异地建房的,可凭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申请确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1999年1月1日前,城镇居民合法审批建造的农村房屋,准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受“一户一宅”限制,也准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农村住宅挑台、门台、室外楼梯等建筑物、构筑物二层及以上建筑物悬空外挑的,外挑部分不计占地面积;处罚后的门台、室外楼梯落地的计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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