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金会按比例打折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3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20人
专家导读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我们很高兴地通知您,可以按规定比例进行折抵。现行劳动合同中,只有服务期赔偿金和竞业禁止赔偿金需缴纳违约金。对于服务期赔偿金,法规允许按比例折扣,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索取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其未履行服务期部分应负担的培训费用。若劳动者未履行任何服务期义务,赔偿金不得超出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违约金会按比例打折吗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会按比例打折吗

根据比例进行相应的折扣吗我们非常荣幸地通知您,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可以按照适当的比例进行折抵。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的劳动合同中仅存在两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情况,即为服务期提供的赔偿金以及竞业禁止范围内的赔偿金。在涉及到服务期的赔偿金方面,相关法规允许按照比例进行折扣处理,换言之,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索取的赔偿金额不能超过其在服务期未履行部分所应负担的培训费用。如果劳动者并没有实际履行任何服务期的义务,那么其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则不得超出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的培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违约怎么办

当涉及到劳动合同违约事宜时,遵守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明文规定,除非具备该法第二十二条或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特定情况,用人单位不可擅自与劳动者约定让后者承担违约金责任。具体而言,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指出,若是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限的约定,就必须按照事先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这部分违约金的数量必须严格控制在不超过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的培训费用范围之内。

此外,若确需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也必须将违约金金额最多限于服务期限尚未执行完毕的那部分培训费用中。

值得一提的是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同时,双方还可以约定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当然,如果劳动者违反了这些竞业限制约定的话,那么他们同样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依据我国相关律例政策要求,我们倍感欣慰地通告阁下,依据规章制度所允许的比例进行相应抵扣是完全可行的。现有的劳动合约之中,唯有关于服务期限的赔偿义务以及竞业限制的赔偿责任需要支付违约金。就服务期限赔偿而言,法令法规准许按照特定比例予以减免,即雇主向劳动者提出的赔偿要求额度,不应超过其在未实际完成的服务期内本应承担的培训费用总额。倘若劳动者未能履行任何服务期限的义务,那么赔偿金额也不能超越雇主为其提供的培训费用总和。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合同违约金会按比例打折吗
一键咨询
  • 170****83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0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5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2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4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0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0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6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1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1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3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4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1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合同·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京178****220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724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175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朋友与另一个朋友合开了个店,我朋友出资11W,他朋友出资6W,现在我朋友不想与其合作了,想把当初对方投资的6W还给他,股东违约金比例是啥,股东撤股违约金按多少比例计算?
[律师回复] 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也不一致。如果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那么就有效。<br/>  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因为合同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使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而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因为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所以没有必要对此进行主动干预。<br/>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br/>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明确: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br/>  不同性质的违约金计算标准不一,实践中,多以下列方式计算:<br/>  <br/>1、参照最高院有关预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并以此为标准乘以4倍计算违约金。<br/>  <br/>2、以守约方实际的损失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br/>  <br/>3、以迟延给付一年的赔偿额不超过欠付的本金为限予以调整。最高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是根据违约金的补偿性,以当事人的直接损失为准,即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br/>逾期付款违约金法律是怎么规定的?<br/>2019年违约金比例过高会无效吗?何时承担违约责任?<br/>  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此比例调整到每日万分之二点一,2004年1月1日起又有所变化,即“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2.7k浏览
合同违约金按什么比例收取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违约金按什么比例收取<br/>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br/>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br/>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只要在在这个范围内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都是有效的。<br/>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br/>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则应该按照相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如果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应该按照《合同法》及《民法总则》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可按照签订合同时有效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规定对违约金比例未作规定,而违约又未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和适用。<br/>一、法定违约金 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br/>第<br/>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br/>第<br/>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br/>二、约定违约金 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也不一致。有的认为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定违约金,超过的就是无效,但实际中也常常遇到约定违约金过高的问题。究竟应如何确定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下面从几个方面谈谈笔者看法。约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违约部分的货款或酬金的总额,这里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也包括延期履行合同的各种违约金。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法律规定当事人通过协商,在法定违约金之上议定约定违约金是完全必要的。通过较高的约定违约金可以起到预防违约的积极作用。但这样的约定也不是无限制的,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惯例,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限制在违约部分的货款总额或酬金总额之下较为适宜。但如果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数额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特别规定办。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对违约金最高数额的限制,不同于违约方对另一方的实际损失所做的赔偿。《民法通则》第12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一份的货款总值为5万元,违约金为1万元。如果由于供方未履行合同,使需方受到了6万元的经济损失。对此,违约的供方除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5万元的经济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对具体合同的违约金条款进行认定时,应首先看其是否符合订立合同的一般原则性规定。即要看其是否有显失公平、是否有胁迫或欺诈等情况的存在。如果属于《合同法》中关于无效经济合同规定的,则应认定该违约金条款为无效。
431浏览
合同违约金按哪些比例收取
[律师回复] 对于合同违约金按哪些比例收取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违约金按什么比例收取<br/>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br/>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br/>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只要在在这个范围内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都是有效的。<br/>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br/>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则应该按照相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如果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应该按照《合同法》及《民法总则》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可按照签订合同时有效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规定对违约金比例未作规定,而违约又未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和适用。<br/>一、法定违约金 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br/>第<br/>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br/>第<br/>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br/>二、约定违约金 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也不一致。有的认为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定违约金,超过的就是无效,但实际中也常常遇到约定违约金过高的问题。究竟应如何确定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下面从几个方面谈谈笔者看法。约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违约部分的货款或酬金的总额,这里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也包括延期履行合同的各种违约金。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法律规定当事人通过协商,在法定违约金之上议定约定违约金是完全必要的。通过较高的约定违约金可以起到预防违约的积极作用。但这样的约定也不是无限制的,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惯例,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限制在违约部分的货款总额或酬金总额之下较为适宜。但如果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数额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特别规定办。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对违约金最高数额的限制,不同于违约方对另一方的实际损失所做的赔偿。《民法通则》第12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一份的货款总值为5万元,违约金为1万元。如果由于供方未履行合同,使需方受到了6万元的经济损失。对此,违约的供方除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5万元的经济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对具体合同的违约金条款进行认定时,应首先看其是否符合订立合同的一般原则性规定。即要看其是否有显失公平、是否有胁迫或欺诈等情况的存在。如果属于《合同法》中关于无效经济合同规定的,则应认定该违约金条款为无效。
463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违约金会按比例打折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34****1953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78****756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401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