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人员仅凭借个人有效身份证便可前往银行办理工资账户。在年龄方面,年满十六岁的人士即具备独立申办银行卡的资格,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给予开通网络银行服务的。
然而,未满十六周岁者在办理银行卡时必须有法定监护人同行照料,且相关证件通常使用的是户口簿。
二、有关工资账户的常规办理流程介绍如下:
(1)若同属本地区域内办理,将要求每位员工向人事部门提交本人的工行银行卡号码,之后,人事部门统一汇总信息并与银行取得联系,开始按照已设定的卡号进行工资发放工作;
(2)若涉及异地办理事务,则需由公司派遣财务人员携带薪酬手册前往银行一次性完成相关手续。若公司属于外省市的企业单位,为确保后续薪资支付顺畅,其注册地上落户的工行应配合完成此项业务,对于广大员工而言,虽需公司统一办理,但这也意味着所有密码均会设置相同,因此,他们在异地无法对密码进行单独修改;
(3)变更账户后,跨行支取款项时将被收取每次两元的手续费,而在外地提取现金时,还将追加手持金额百分之一的额外手续费。
第四条规定: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二、银行卡被惩戒五年会自动解除吗
若储蓄卡遭到惩戒五年,则有机会获得解封。此惩戒可能源于该卡涉及到的某项违法行为,只要相关的犯罪行为已经核实清晰,或者历经了相应的惩罚期限,储蓄卡便有资格解除封禁。
然而,银行账户的惩戒状况虽有可能得到解除,但并不会自动进行解除操作。只有在惩罚期度圆满完毕之后,才能正式解除对储蓄卡的惩戒限制,这提示我们在日常使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对于失信人员而言,他们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便可以开设个人工资账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未满16周岁的人员在办理银行卡时需要有监护人陪伴,并且必须以户口簿作为申请凭证。对于已年满16周岁的人员来说,可以自行申请并开立银行卡,但是需要注意,银行通常不会为其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关于工资账户的办理程序,本地雇员只需将所持有的中国工商银行的账号信息递交给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归纳整理,然后负责对接银行实施工资的发放。而对于异地雇员的工资账户办理,则需要由用人单位的财务人员携带薪酬手册,完成一次性的全面手续办理。外省市的用人企业也服务出现问题,请稍后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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