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超过多少要交税
根据相关法规,假如个户工商经营者每月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金额未超过五千元人民币,则无需缴纳任何形式的个人所得税。具体而言,个体工商户需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应缴纳的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实际全年收入总额-各项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时,我们需要从总收入总额中减去各类的成本、费用、税收、损失以及其他开支,并且要考虑到前一年未抵扣额度下的亏损情况。
同时,下面提到的情形可以得到相应的扣除: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借款利息开支,只要有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且在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范围内的部分,都是被认可的,都可作为扣除项。
另外,个体工商户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将生产经营性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分别单独核算出来。如果确实存在生产经营费用与个人、家庭生活费用混合使用难以区分的问题,那其中的40%可以视作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予以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挪用资金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如下:
第一,若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挪用其所在单位资金的数额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
第二,如果行为人在三个月内未能归还其所挪用的上述本单位资金数额达人民币五万元以上;
第三,如果行为人在三个月内未能归还其所挪用的上述本单位资金数额达人民币三万元以上,并且将该笔资金用于从事非法性质的活动时,均应当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现行税法,自然人个体工商业的月度营业利润低于或等于5,000元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所得税的基数为全年实际取得的总收入减去各项固定成本开支、期间费用以及可能遭受的亏损金额,之后与相应的税率表进行匹配,然后再从结果中扣除速算扣除数。另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符合规定性质的借款利息也可以在适当的限额内进行税务抵扣。非生产性经营开销应独立进行会计核算,若与个人生活开支混合使用,则其中的40%部分可视为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予以扣除。